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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发布时间: 2020-04-01 14:55

2019年,天津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 “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聚焦法治公安建设目标,坚持不懈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和每一个执法环节,着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1.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天津市公安局党委高度注重法治公安建设,坚持每月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对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涉案财物管理等全局法治重点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推动。召开市局党委(扩大)会议集中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精神。董家禄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公安建设,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提高法治意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已经成为全局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天津市公安局在规划2019年度全局重点工作任务时,将“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定为全局重点工作任务,细化为7大项15小项具体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安执法制度体系,打造精准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着力提升执法信息化应用水平,大力整治影响公安形象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新时代公安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打造作风硬能力强的高素质公安队伍。
    3.提高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强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力量和作用,做好我局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及注册工作,提高执法风险防控能力;在做好公安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把法律审核关的同时,认真落实备案工作;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动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各类宣传节点,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19年以来,先后举办打击防范刑事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等普法宣传活动。
    4.加强对公安民警的法治教育培训。围绕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组织全局电视电话讲座进行学习。举办服务国庆安保专题法制大讲堂,提升全局民警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国庆安保执法实际问题的能力。举办2019年行政案件及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培训班和全局各单位分管法制工作领导和法制支队长培训班。组织全局民警参加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启动为期三年的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提升民警实战本领。
    (二)依法全面履行公安职能
    1.为天津社会经济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全力完成国庆70周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等重大安保活动,始终保持全市社会大局稳定;针对环食药、交通管理、网络金融犯罪等群众关切的民生领域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开展系列专项行动;深化开展“打侵财、破小案、强防范”集中攻坚,迅速侦破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侵财案件;深化开展治安乱点大整治,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天津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通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及“软暴力”等方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民营企业内部安全随访制度,在重点民营企业设立74个警务室,选派3900余名民警担任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联络员”。
    2.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公安服务。全面落实“四办”“五减”“信息共享”“承诺审批”“无人审批”等重点任务,不断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加快完成民生服务平台3.0版建设,深化公安“放管服”,继续简化审批手续、流程、时限,加大“网上办”“一次办”力度。不断巩固“双十条”服务成果,积极落实“双万双服促发展”举措,深入研究推出“三集中三到位”等创新措施,让群众通过最便利的渠道获得最高效的服务。2019年10月31日,市公安局举办以“大平台服务大民生、小窗口推动微创新”为主题的首届“互联网+民生服务”主题宣传日活动,启动市局新上线“全流程网上办”事项。人口管理部门注重在“源头、基层、基础”上下功夫,落实户政窗口建设服务六项长效措施,推出创新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十项措施,拓宽居住证申领范围、申领条件,实行服务管理标准化。交通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公安部交管6项新措施,出台便捷快办服务、网上交管服务、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导航和实施可变导向车道等15项新举措,试点运行智能广播系统、设置人脸识别闯红灯曝光屏,重点路口安装禁鸣监测设备,重点路段开展无人机巡查。出入境管理部门全面推动我市出入境证件便利化应用落地工作,扎实推进属地化改革,年底前在15个分局全部设立出入境专职机构,下放受理审批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等相关业务职能权限。全市公安出入境受理大厅由目前的6个增加至17个,方便全市居民就近申办出入境证件。治安管理部门推出保安员考试发证“一站式”服务,对外出具废旧金属收购和信托寄卖业备案凭证,简化《养犬登记证》办理手续等新举措。开展窗口单位“大整顿”,实现思想认识、执法形象、服务水平、队伍面貌、办公环境“5个彻底改观”目标。
    3.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在全国省级公安机关率先完成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对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立法计划的项目,深入调研论证,积极推进立法进程。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开展好“党员干部‘四访’”工作,坚持“开门接访”“进门约访”“登门走访”“上门回访”,市局领导班子每月听取信访工作汇报。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带头落实信访工作,对未结信访事项逐项研究、逐案化解,调动各方资源力量解决问题,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最大限度推动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组织开展化解信访积案“大起底、大攻坚”活动,力争将各类信访积案“清仓见底”“案结事了”。认真做好群众通过民意直通车、民意热线等反映问题的查办工作,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查办,第一时间反馈办理情况,对群众反映线索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强化行政复议,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督促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按时提交复议答复,配合复议机关调查取证、听证、调解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三)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派出所开展基层执法服务,拍摄公安机关查处不文明行为教学片,印制2万册查处不文明行为工作指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世平带队深入我局调研,对《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狠抓《条例》落实,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广泛宣传、创新举措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2.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建立三级执法监督管理运行机制,构建市局、分局、基层所队三级执法监督管理体系。以执法管理中心建设为龙头,推动全局执法场所建设,开展现场执法执勤、管辖争议案件、治安调解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日常网上执法巡查,核查系统疑似“应受未受”警情,案件、办案区、涉案财物、执法记录仪报警7万余条,有效预防执法问题发生。
    3.全面加大执法公开工作力度。全面、及时、准确做好行政执法主体、权责清单、“双随机”检查事项、执法结果公示工作,向社会发布我局执法公开内容。在“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开通案件进度查询栏目,面向刑事、行政案件控告人、报案人、举报人、被侵害人等特定对象,提供公安机关办理案件进度情况;积极开展生效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工作,通过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44983件、行政复议决定书455件;将公安行政处罚案件电子数据全部推送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做好 “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与标记、推送协同监管信息、实施联合奖惩措施等监管工作。
    (四)以信息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1.以信息化建设保障执法办案。2019年初我局启动天津市公安局执法信息综合应用和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工作。融合各警种系统,将接处警、办案区使用、执法办案、执法监督、涉案财物管理、案件卷宗管理等执法办案环节全部纳入,实现信息一次录入,重复使用,减轻基层民警负担。系统可主动推送与案件相关的信息和证据规格,实现各类证据的关键信息结构化、证据链可视化,为民警取证提供指引。系统运用大数据技术,可汇集案件全流程各环节、各时间节点数据,形成办案全流程轨迹,对案件的数量、质量和动态及时进行分析,为领导决策服务。
    2.以信息化建设指导行政执法。研发执法手册APP客户端,将《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天津市公安局查处不文明行为执法指引》等常用执法依据和规范行政执法教学视频片嵌入其中,方便民警随时随地查询;通过推送每日一题,对全体执法民警进行业务培训,民警执法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五)全面开展依法治市工作
一是在全局范围内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自评工作,推荐交警总队“充分利用科技信息化支撑积极探索执法监督新模式”项目代表我局参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名列全市单项示范创建类第一名。二是开展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专项整治,制定我局集中开展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明确重点任务,确保工作落实。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制任务,制作我局普法责任清单任务分解目录,对我局承担的共性普法责任和个性普法责任进行任务分解,明确普法责任单位和重点普法任务。四是认真做好全面依法治市考评工作,制作天津市全面依法治市2019年绩效考评指标(市级政府部门系列)考评目录。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设想
   (一)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宗旨意识和法治意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思想教育、队伍建设和执法培训的结合,着力打牢民警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群众和执法司法为民的思想,强化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实现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的双提升。
   (二)进一步抓好执法信息化建设。进一步研发完善执法办案平台智能辅助办案和研判功能。积极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在执法办案中的保障作用、在执法监督中的提升作用、在执法公开中的支撑作用、在行政执法中的指导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加强民警培训,不断提高全局民警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为执法办案工作上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三)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内司办、市司法局汇报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指导,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内司办、市司法局各项部署要求。按时完成向市司法局备案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为各项公安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四)进一步落实市局、分局、基层执法办案单位三级纵向监督管理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监督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执法全流程的监督管理,有力查纠执法问题,防范执法风险隐患。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加强协作配合,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分局和基层执法单位切实发挥监督职能,突出监督重点,及时发现解决突出执法问题。
   (五)进一步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与法院加强沟通,定期组织召开执法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确保执法工作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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