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51号建议的答复
陈向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天津大道根据时段变化限速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天津大道为双向8条机动车道,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天津大道开通以来,按照天津大道的设计时速,我局进行了限速80公里/小时的交通管理。如果按照您建议提高设计时速,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目前从天津大道通行情况看,确实存在您所提因限速而导致车辆通行不便问题,因此我局建议由规划设计部门牵头对该道路设计时速进行研究,均衡考虑安全与畅通的需求,确定道路设计时速。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4月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公安局,022-233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