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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08 15:45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隶属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主要职责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大型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依法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级公安交管单位执勤执法的监督检查,负责有关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公安交管系统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的教育、培

训和考核;完成公安部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内设8个职能部门分别为:指挥中心、政治处、警保处、纪委办、法制支队、督审支队、秩序支队、安监支队。



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580.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7.1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05.3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2662.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2.00万元。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4年收支总预算34002.86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4部门预算收入34002.86万元,与2023算相比增加1165.76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项目经费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405.36万元,占1.19%;一般公共预算33580.35万元,占98.75%;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15万元,占0.05%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4支出预算34002.86万元,与2023算相比增加1165.76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0932.65万元,占90.97%;项目支出3070.21万元,占9.0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3985.71万元2023算相比增加1160.61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项目经费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580.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405.36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985.71万元2023算相比增加1160.61万元,主要原因执法办案项目经费增加。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2645.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2.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7.85万元。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985.71万元,与2023算相比增加1160.61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项目经费增加。

(二)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32645.66万元,与2023算相比增加1125.86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项目经费增加,其中:

公安”32645.66万元,包括“行政运行”29593.3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执法办案”2512.36万元,主要用于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相关支出;“其他公安支出”540.0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2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3.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调整工资结构,社保缴费基数增加,相应增加社保缴费等支出,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80.20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6.8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3.4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442.0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6.3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项目缴纳比率调整,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42.00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368.7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费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73.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费的支出。

  1. 债务付息支出”17.8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7.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债预算资金拨款增加,其中: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7.85万元,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劵付息支出”17.85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劵付息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915.50万元,与2023预算相比减少564.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坚持厉行节约,合理利用公用经费,缩减不必要的支出,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其中:

人员经费28136.4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987.9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148.50万元.

公用经费2779.1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662.99万元;资本性支出116.11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295.7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5.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执勤执法车辆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报废更新车辆数量较上一年度增加。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90.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0.7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大路面巡查和管控力度,推进安全检查及事故预防和宣传范围,执法执勤车辆使用次数大大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22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执勤执法车辆老化,存在安全隐患,购置车辆数量较上一年度增加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减少公务接待,压缩经费预算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4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779.10万元包括办公费543.39万元、水费18.00万元、电费90.00万元、邮电费15.50万元、取暖费105.47万元、物业管理费355.00万元、差旅费30.00万元、维修费255.78万元、福利费122.2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0.70万元、专用材料费20万、设备购置费116.11万元、其他费用1036.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937.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6.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85.76万元。主要项目是电动自行车租赁项目128万元、技术侦察取证设备195万元、呼叫中心服务项目209.54万元、行政强制措施经费项目1300万元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7月底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8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22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金额3070.2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 本部门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 本部门202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