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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6-03-22 00: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年内,在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积极推动下,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并制定出台《天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则(执法手册修订版政府信息公开部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专项公开工作,同时,协调交管局、消防局、人口管理办公室等重要业务部门,扩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件,其中年度报告1件,规范文件117件,通知公告8件。全部在互联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栏目刊发,并将纸质文件送至3个市级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中心供群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内,我局共接到社会公众依申请查询184件,全部及时予以了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答复132件,不予公开答复52件(“信息不存在”的3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6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年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能够做到及时、全面、准确,但主动公开范围仍有扩大余地。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协调我局各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公安处搞好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使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应有效能。 

    六、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年内,在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积极推动下,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并制定出台《天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则(执法手册修订版政府信息公开部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专项公开工作,同时,协调交管局、消防局、人口管理办公室等重要业务部门,扩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件,其中年度报告1件,规范文件117件,通知公告8件。全部在互联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栏目刊发,并将纸质文件送至3个市级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中心供群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内,我局共接到社会公众依申请查询184件,全部及时予以了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答复132件,不予公开答复52件(“信息不存在”的3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6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年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能够做到及时、全面、准确,但主动公开范围仍有扩大余地。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协调我局各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公安处搞好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使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应有效能。 

  六、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年内,在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积极推动下,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并制定出台《天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则(执法手册修订版政府信息公开部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专项公开工作,同时,协调交管局、消防局、人口管理办公室等重要业务部门,扩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件,其中年度报告1件,规范文件117件,通知公告8件。全部在互联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栏目刊发,并将纸质文件送至3个市级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中心供群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内,我局共接到社会公众依申请查询184件,全部及时予以了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答复132件,不予公开答复52件(“信息不存在”的3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6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年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能够做到及时、全面、准确,但主动公开范围仍有扩大余地。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协调我局各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公安处搞好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使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应有效能。 

  六、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年内,在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积极推动下,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并制定出台《天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则(执法手册修订版政府信息公开部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专项公开工作,同时,协调交管局、消防局、人口管理办公室等重要业务部门,扩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件,其中年度报告1件,规范文件117件,通知公告8件。全部在互联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栏目刊发,并将纸质文件送至3个市级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中心供群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内,我局共接到社会公众依申请查询184件,全部及时予以了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答复132件,不予公开答复52件(“信息不存在”的3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6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年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能够做到及时、全面、准确,但主动公开范围仍有扩大余地。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协调我局各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公安处搞好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使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应有效能。 

  六、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年内,在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积极推动下,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并制定出台《天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则(执法手册修订版政府信息公开部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专项公开工作,同时,协调交管局、消防局、人口管理办公室等重要业务部门,扩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件,其中年度报告1件,规范文件117件,通知公告8件。全部在互联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栏目刊发,并将纸质文件送至3个市级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中心供群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内,我局共接到社会公众依申请查询184件,全部及时予以了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答复132件,不予公开答复52件(“信息不存在”的3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6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年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能够做到及时、全面、准确,但主动公开范围仍有扩大余地。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协调我局各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公安处搞好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使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应有效能。 

  六、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2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2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0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1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0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4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27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84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118 

       4.信函申请数 

   

  66 

    (二)申请办结数 

   

  184 

       1.按时办结数 

   

  184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8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3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6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6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 

  七、附注 

  本年度总结电子版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gk.tj.gov.cn)下载。如对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26号,邮编:30004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