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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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1-15 0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天津市公安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以信息公开实效促进公安机关公信力的提升,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件,其中年度报告1件,公安信息126件,通知公告26件。全部在互联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栏目刊发,并将纸质文件送至3个市级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中心供群众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内,我局共接到社会公众依申请公开274件(网上依申请公开224件、纸质邮寄依申请公开50件),全部及时予以了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答复45件,不予公开答复229件。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年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8

4

15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

-10

920507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2

-8

42401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6

0

25968

行政强制

13

0

886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65

8329.8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2

2 

 0

 0

  0

  0

27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6

 0

 0

 0

0 

 0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6 

 0

0 

0 

0 

26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

 0

 0

 0

 0

0 

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9 

 0

 0

 0

0 

0 

12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7

 0

 0

 0

0 

0 

3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9

 0

 0

 0

0 

 0

 19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3 

(七)总计

270 

 2

 0

 0

 0

 0

27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能够做到及时、全面、准确,但主动公开范围可以继续拓宽,以便能更好的服务民生、促进经济发展。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协调我局各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使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结合执法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执法公开目录的通知》,统一公开渠道,逐步推进执法公开建设,建立信息公开的审核、审批、发布机制。对行政许可等行政管理事项的网上办理,按照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全部涵盖网上公开办事应当提供的服务功能。

(一)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

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要求,开展生效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工作,将公安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两类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公正。截至目前,已向社会公开处罚决定书35802件,复议决定书470件。

(二)公示市场主体处罚信息

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对企业的联合惩戒机制,将公安机关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每月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以公示的信用信息为依据,将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分为良好、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类别,对存在信用风险的企业,三年内限制其在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取得荣誉、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的日常经营活动。同时,对企业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的,我局在对申请企业进行复查的基础上,依据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相关规定,商请市市场监管委对该企业信用进行修复。截至目前,我局共上报市场主体处罚信息公示数据1994件,修复企业信用76件。

(三)治理诚信突出问题

按照《天津市关于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社会诚信水平的行动方案》要求,我局下发了《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分工的通知》,将我局牵头或配合完成的15项工作逐项分解到我局有关直属等单位,按照工作分工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开展工作,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对交通安全领域诚信缺失问题,我局制定《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道路交通文明水平工作方案》,对多次交通违法、交通事故骗保、交通肇事逃逸责任人等5类重点治理人员,确定为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加快推进交通安全领域诚信缺失纳入征集体系建设。

(四)主动接受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监督

通过信息化手段,升级改造市局执法办案系统自动导出行政处罚数据,按期人工离线将公安行政处罚案件电子数据全部推送至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导入推送治安行政处罚案件电子数据58971件,主动接受市政府的网上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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