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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促文明丨公安西青分局多措并举大力整治违规养犬行为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发布时间: 2019-06-05 11:43

  随着天气越来越炎热,每到傍晚,小区里外出散步的市民也越来越多。但个别市民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的行为,不仅影响了居民生活环境和市容环境,也给许多市民尤其是老人、孩子的安全出行、休闲消暑带来了很大的隐患与困扰。

  为深入推进《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公安西青分局结合地区实际,联合区有关部门,加大对各类违规养犬行为的治理力度,全面规范养犬管理工作,重点整治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携犬出户未使用牵领链等行为,有效防范了犬只伤人、扰民等问题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

  加大宣传力度 倡导自我约束

  工作中,各派出所注意加强与辖区居委会、物业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深入社区共同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镇西派出所

  其间,民警通过发放犬绳、宣传单等宣传品及现场讲解文明养犬相关规定的方式,倡导辖区群众文明养犬,自觉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并解答了群众关于文明养犬的相关问题。

  中北派出所

  梅江会展中心地区派出所

  同时,民警还重点对养犬群众进行了政策讲解,呼吁养犬群众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定期为犬只注射疫苗、外出遛狗使用牵领链。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了辖区群众文明养犬的意识,有效促进了规范养犬行为。

  加强巡逻盘查 开展集中整治

  针对辖区地域特点、工作特点、小区特点及市民遛犬规律,各派出所围绕违规养犬、流浪犬问题较为高发的公园、广场、居民小区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加大巡逻检查力度,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案例1:5月8日至20日,大寺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先后将未办理养犬登记饲养犬只的犬主白某某、李某、张某某、卢某某等四人查获,现已分别对四人作出罚款及没收无证犬只的行政处罚。

  案例2:5月21日,薛某某携两只犬出户未按照规定使用束犬链牵领,被梅江会展中心地区派出所民警查获。经核实,薛某某在饲养犬只期间未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现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及没收无证犬的行政处罚。

  案例3:5月23日,陈某某未牵引犬只遛犬时,被微电子工业区治安派出所民警查获。经核实,陈某某在饲养大型金毛犬期间,未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现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及没收无证犬的行政处罚。

  案例4:5月27日,孙某某违规饲养大型犬只被王稳庄派出所民警查获。经核实,孙某某在饲养犬只期间未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现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及没收其无证犬的行政处罚。

  案例5:5月26日、27日,中北派出所民警分别将未办理养犬登记饲养犬只的犬主刘某某、孟某某查获。经工作,现已分别对二人作出罚款及没收无证犬的行政处罚。

  此外,西营门派出所、梅江会展中心地区派出所还联合巡警支队三大队,对辖区部分社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集中开展流浪犬清理行动,共清理流浪犬17条。

  西营门派出所

  强化部门协作 形成管理合力

  为进一步强化整治成效,各派出所还积极争取属地街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切实形成“公安牵头、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养犬管理工作格局。特别是梅江会展中心地区派出所在李七庄街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配置了犬只治理专用车辆,对无主犬、流浪犬进行集中收容,有效净化了治安环境,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开展专题培训 提高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民警严格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公安西青分局按照“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部署安排,通过视频调度会、专题培训会、职能部门深入基层指导等方式,为基层执法民警重点解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民警在执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答疑释惑,确保各项执法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坚决捍卫法律的权威性。

  来源:公安西青分局  责任编辑: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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