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明知他人卖的二手电瓶为赃物,仍然以低价收购。近日,该男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这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源于公安宝坻分局尔王庄派出所近期侦破的系列盗窃电瓶案件。今年2至5月间,宝坻、北辰、武清、宁河等区相继发生系列盗窃电瓶案件,办案民警通过缜密侦查,连续攻坚,于今年6月5日破获此案,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破获盗窃货车电瓶案件50余起。
办案民警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不仅频繁盗窃作案,而且赃物能够快速出手,分析背后很可能有一个畅通的销赃渠道。于是,该所又组织警力对赃物的去向深追细查,经过紧张工作,最终查明王某某盗窃的50多块电瓶全部卖给了北辰区大张庄镇某废品收购站。6月7日傍晚,办案民警迅速出击,在废品收购站内将收赃犯罪嫌疑人崔某某(男,27岁,河北省人)抓获。
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几年前和妻子一起来到北辰区做废品收购生意,起初他们还能够按照规定守法经营,因为贪财最终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今年2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驾驶一辆轿车,拉载盗窃来的2块电瓶来到崔某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出售。崔某某见到电瓶问是哪来的?王某某说自己是卖车的,电瓶是车上替换下来的,都是100安的,每块100元。崔某某见价钱确实不高,有利可图就收了下来,还对王某某说以后再有电瓶就到他这里交。果不其然,王某某在3、4月份又来几次,而且交的电瓶一次比一次多,有100安的,有80安的,有机动车电瓶,还有电动自行车电瓶。
崔某某收到这些电瓶后,意识到电瓶肯定不是好来的,就提醒王某某一定要小心,不要出事,以后再交电瓶要在后半夜来交,同时将自己的联系电话交给了王某某。王某某每次盗来电瓶,就先电话联系崔某某,然后在后半夜的三四点钟到废品收购站来交。崔某某每次收到电瓶也是随收随卖,及时出手,一时卖不了就藏在自己的面包车里,以防被民警检查发现。
据统计,直到今年5月底,崔某某以100安电瓶每块100元,80安电瓶每块75元的极低价格,先后收购了王某某盗窃的机动车电瓶50多块,从中获利523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作者:苑强 责任编辑:林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