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与日常相比,行驶在高速公路沿线的各类货运车辆明显减少,但对于违反“中重型货车靠右行驶”“5类车限速80”“大型车禁止长时间占用一车道”等通行规定的情况,天津公安交管部门的查治力度仍将持续,努力确保群众春运路上安全畅通。同时,春节假期,京津冀三地高速公路沿线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施限行措施。
春节期间 危险品运输等货车限行
从市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为确保春节假期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天津市公安交管局、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联合发布通告,2月4日0时至2月10日24时,在京津冀三省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沿线,采取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
同时,天津公安交管高速支队根据实时交通情况,可能将对货运车辆采取临时交通限行措施,届时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高速公路沿途LED提示屏,以及“天津交警”“天津高速交警”“天津交通广播”官方微博实时发布限行信息。
“五类车”行驶要注意:限速80
根据相关数据分析显示,超速行驶是造成大中型客货车在高速公路上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车型底盘较高、自重大且运载大量货物或搭载众多乘客,大型车辆在高速行驶中如遇突发情况,不仅无法快速制动刹车,还会因突然急刹而造成车辆倾斜甚至翻车等危险的发生。
为确保高速公路通行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自2017年5月1日起,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中型、大型载客汽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五类车最高行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对上述5类车辆的最高通行速度进行限制,降低车速,在保障这些车辆的安全同时,也能有效保障其他车辆的出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天津公安交管部门表示,春运期间将持续加强对该规定的落实,严格查处超速违法车辆。天津高速交警除了在天津市范围内各条高速公路沿线进行移动测速外,电子警察也在24小时不间断测速。春运期间,天津公安交管高速支队还联合高速路政、高速公司、救援清障部门形成“一路四方”管理模式,除了通过在各条高速公路沿线设置了限速交通禁令标志、提示标志、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提示车辆注意限速外,还在各高速站口、服务区、停车场等地点不间断向过往大中型车辆驾驶人开展宣传。
超过每小时80公里限速的中型、大型载客汽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按超速百分比被予以相应的罚款扣分处罚。规定实施一年半时间里,高速交警对五类车超速违法行为的治理工作卓有成效,驾驶人对规定要求熟知度及遵守度也明显提升。今年1月份,高速交警查处五类车超速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下降达80%左右,而在违法车辆中近九成为中型以上货车。
此外,中型、大型载客汽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不允许长时间占用一车道行驶。对持续占用一车道行驶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以“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中重型货车要牢记:靠右行驶
高速公路上的货车多为本身体积大、载重大的中、重型载货汽车,与小型客车存在较大速度差,如果长期在快车道行驶,一旦与其他车辆距离过近需要采取紧急措施时,货车由于惯性较大需要较长制动距离,而小客车的制动时间和距离相对较短,极易引发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
按照规定,在天津市双向四车道的高速公路路段,中型、重型载货汽车的最高行驶速度为每小时80公里,达不到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行驶速度要求,存在20至40公里的速度差;在同向三车道(含)以上的高速公路路段,中型、重型载货汽车的最高行驶速度同样达不到最左侧车道和中间车道的最低行驶速度要求。中重型载货汽车由于车速相对较慢,如果长期占用左侧车道行驶容易引发所在路段通行受阻。若是两辆货车在最左侧车道和中间车道并排行驶,由于没有足够拉开距离的速度差,短时间内难以分开,势必严重影响到后面车速较快的小客车正常通行。特别是同向两条车道的路段,极易形成后方车辆积压、缓慢行驶情况,导致通行效率下降。此外,中重型载货汽车长时间占用高速公路左侧车道行驶,还会造成后方车辆频繁鸣笛、右侧超车、反复穿插的情形,导致高速公路交通通行秩序混乱,同时易引发事故。
今年1月1日起,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外环线及快速路主路实施中重型载货汽车靠右行驶交通管理措施。新措施实施一月以来,天津高速公路沿线少有中重型货车违反规定行驶,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提升效果初显。
目前,天津市高速公路两类设施建设中新增的2306套高清监控摄像机和703处电子警察已经全部启用,实现了高速公路可视化管理无缝隙,电子警察全覆盖。对于中重型货车在高速公路沿线未靠右侧车道行驶违法行为,高速交警将充分利用视频巡查取证、电子警察摄录等高科技管理手段与尖刀机动队路面巡查等网上网下有机结合的方式,全天候、全路段依法及时查处。天津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对于上述类型的违法行为,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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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重型载货汽车靠右行驶交通管理措施主要内容为:一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天津市境内高速公路行驶的中重型载货汽车,一律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二是中重型载货汽车同向两条机动车道路段上行驶,禁止占用左侧机动车道行驶,一律在右侧机动车道依次行驶,正常通行状态下不得借用左侧机动车道超车;三是中重型载货汽车在同向三车道(含)以上路段行驶,超车时在确保不影响相邻车道车辆正常通行情况下,可以借用相邻左侧机动车道超越前方车辆,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驶回原车道,禁止连续超车并长期占用左侧机动车道行驶;四是因突发事件造成交通中断时,中重型载货汽车必须靠最右侧机动车道依次停车等候,严禁穿插、并行、并排停车。五是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来源:市公安交管局 责任编辑:孔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