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知人:韩民,男,身份证号:220302197303010612,户籍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新条子河村七组。
告知内容:因韩民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我单位将对韩民依法进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你可于见到公告之日起7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告知单位: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交警支队。
告知人:王雨楠、齐麟
联系方式:022-26771506 联系方式:18322394642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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