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海河英才”卡(人才绿卡)
人员落户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对经我市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取得本市“海河英才”卡(含A、B、C卡)或人才绿卡(含A、B、C卡)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市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接到市人社部门网上转递的持卡人信息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材料审核,通过后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登记户口通知书》。
【申请材料】
1.《受理户口告知单》(由受理机关提供);
2. 落户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3. “海河英才”卡(含A、B、C卡)或人才绿卡(含A、B、C卡);
4. 落户地点材料:申请在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津名下合法产权住房落户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与房主亲属关系证明、房主居民身份证及同意落户证明;申请在单位或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公时间】
9: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办理地点】
天津市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河东区卫国道148号)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