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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服务处所、职业办事指南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发布时间: 2023-07-14 15:12

变更服务处所、职业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公民户口登记的服务处所、职业发生变化,提供以下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申请材料】

1.个人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申请;

2.本人《居民户口簿》;

3.劳动部门、工作单位或学校出具的证件证明(学生证、工作证、就失业证、社保证明等);

特殊情形:公职人员申请变更服务处所、职业的,应当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在职民警需提供本单位政治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办公时间】

1.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户口和身份证业务窗口,办公时间以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定的时间为准;

2.“一窗通办”派出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其他各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和派出所办公时间:每日9: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收费标准】

不收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