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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籍贯办事指南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发布时间: 2023-07-14 15:15

更正籍贯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对户口登记的籍贯与实际籍贯不一致的,可以提供以下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申请材料】

1.个人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申请;

2.本人《居民户口簿》;

3.本人祖父《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实本人出生时祖父居住地材料。

特殊情形:更正台湾省籍贯的,提供以下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经派出所长审核同意后办理。

1.个人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申请;

2.本人《居民户口簿》;

3.本人父或母《居民户口簿》;

4.天津市台湾同盟联谊会证明。

【办公时间】

1.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户口和身份证业务窗口,办公时间以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定的时间为准;

2.“一窗通办”派出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其他各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和派出所办公时间:每日9: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收费标准】

不收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