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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发布时间: 2023-07-14 16:29

补发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

【办理流程】

申请补发单位、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可以由本人或单位(校方)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单位(校方)同意补发证明。

申请补发人才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的,由本人到场提供居民身份证办理。

【办公时间】

1.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户口和身份证业务窗口,办公时间以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定的时间为准;

2.“一窗通办”派出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其他各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和派出所办公时间:每日9: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收费标准】

不收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