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
【办理流程】
申请补发单位、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可以由本人或单位(校方)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单位(校方)同意补发证明。
申请补发人才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的,由本人到场提供居民身份证办理。
【办公时间】
1.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户口和身份证业务窗口,办公时间以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定的时间为准;
2.“一窗通办”派出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其他各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和派出所办公时间:每日9: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