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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生源非应届毕业生回津落户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发布时间: 2023-07-14 17:18

本市生源非应届毕业生回津落户


【办理流程】

原为我市家庭户口,因上学迁往外省市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已超过2年,户口仍在毕业院校学生集体户或从学生集体户迁津未落的,本人可以凭以下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经派出所长核准后办理。

【申请材料】

1.迁移人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3.迁移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或迁入地为本市的《户口迁移证》;

4.大专或本科学历提交《毕业证》,研究生学历提交《学位证》;

5.落户地点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房主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声明,落户人与房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办公时间】

1.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户口和身份证业务窗口,办公时间以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定的时间为准;

2.“一窗通办”派出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其他各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和派出所办公时间:每日9: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办理地点】

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收费标准】

不收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