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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典型|军花到警花 永远绽放的花朵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发布时间: 2018-08-02 10:16

  世上女人宛如花,花开万千,各有魅力。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昨天,她们在保家卫国,救死扶伤;今天,她们在地方守护平安,默默奉献。在这个偏于男性的职业中,她们巾帼不让须眉,尽管自己的女性原有的特质已在工作中埋藏,尽管因这份特殊的职业使她们应有的生活改变,但是她们仍将自己的青春年华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她们就是从军营至警营华丽转变的三朵警花。

  在最平凡的岗位奉献青春年华

  陈春红,49岁,1986年10月入伍,解放军第271医院原政治处干事、副营级,2000年8月转业入警。14年的军营生涯,铸就了她坚忍不拔、奋勇当先的精神品质。18年的警营生活,陈春红始终坚守在档案管理的岗位上,宛如梅花迎雪吐艳、凌寒飘香,在最平凡的岗位奉献了青春年华。从最初的杂乱无章到现在的井然有序,从纸质台账翻阅到实现电子档案管理,户籍、刑事、治安、文书等约30000余册的各类档案、文件,均埋藏着陈春红的点滴心血。她还肩负着派出所内保密和涉案财物管理等工作,定期对所内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涉案财物按要求收取登记,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她说:“时光荏苒,从军人到民警,改变的是身份和角色,不变的是从军、入党、从警的初心,我会扎根岗位,踏实做事、认真做人!”

  做好每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张薇,36岁,2001年12月入伍,武警天津总队五支队司令部原通讯参谋、副连级,2012年3月转业入警。从警的6年间,她时刻以一颗平常心面对工作,秉承军人的优良传统,把部队的好思想、好作风和好传统带到日常工作中,宛如向日葵般追随着太阳、传递着正能量,感染带动身边民警,为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作为治安巡逻队内勤,她详细统计各项数据、参与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为开展专项行动提供数据支撑;作为110接警员,她清晰划分各类警情性质,分别指派刑事、治安民警进行处置。同时,热情接待服务群众各类报警、求助、咨询等工作,得到群众好评。她说:“从部队转业从警,怀揣着对警察这一崇高而神圣职业的热爱,我将用忠诚写满一生。”

  用满腔热血书写警营风采

  李淑梅,46岁,1989年3月入伍,武警后勤学院附属医院基础护理教研室原实验师,文职八级,2015年12月转业入警。褪去象征和平的军绿,穿起维护正义的藏蓝,她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全力提升写作水平,将民警日常工作中的点滴第一时间记录、汇总,用心撰写着每一份信息、稿件,用一支笔书写着警营风采,宛如茉莉花般芳香优雅、善良真诚。2018年7月24日,天津迎来自入夏以来最大降雨,她虽然未能与民警共同值守在抢险防汛最前沿,但是她利用手中的“一支笔”,弘扬公安民警抢险救助、服务群众的正能量。她说:“从警两年多,虽然褪去了军人的神圣职责,但肩负起了民警的光荣使命,我仍能秉持着乐观的心态,把工作当事业来经营,淡定而快乐地生活。”

  作者:刘瑞 责任编辑:樊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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