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酒驾 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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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公安局“平安津门3号”查控专项行动总体部署,9月23日晚,本市公安交管部门继续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多警种开展查控专项行动,针对酒驾、醉驾、毒驾及大货车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天候、全区域、全覆盖式治理。据统计,当晚,共查处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97起,涉牌违法10起,货车超载31起,客车超员78起,无证驾驶40起。

酒驾新能源车上路被拦检
当晚,公安北辰分局交警支队引河桥大队按照勤务安排,在辖区京津公路与龙门道交口开展夜间治理行动。20时15分许,民警在逐车拦检中发现一辆牌照为津Axxxx81的白色新能源车驾驶人酒精初检显示为“有酒”,遂要求其立即下车接受进一步核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杨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8.2毫克,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最终,公安机关将根据杨某酒精检测结果依法处理。如确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对其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私拆座椅罚款200元
20分钟后,在该点位,引河桥大队民警依法拦检了一辆津Gxxx44号牌的面包车。“当时我们在拦检中发现该车辆后方位置拉载了一些货物,存在私改嫌疑,遂要求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时拦检的民警回忆道。随后,经对车辆后方及后备箱位置进行查看,并对驾驶人提供的车辆行驶证进行核查,民警发现该车辆存在载客车辆拆改后违规拉载货物的情况。最终,公安交管部门对该车辆予以扣留,并对驾驶人“违法变更机动车”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酒驾、醉驾、毒驾及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隐患极大,严重危害市民出行安全,公安交管部门对以上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并通过全天候、全区域、全覆盖式查控专项行动予以依法查处,治理。在此,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十一”假期临近,举家出游、亲友聚会较多,应提高自身和家人的安全出行意识,提升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开车别喝酒,不开隐患车上路,共同营造安全的出行环境。
来源:平安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