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升级浏览器版本到最新版本!
X
建议升级浏览器版本到最新版本!
X

中共天津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视集中整改情况的公开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发布时间: 2021-09-24 08:55


中共天津市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巡视集中整改情况的公开


根据十一届市委第八轮第二批巡视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视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30日市委巡视反馈以来,市公安局党委将巡视整改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答好的政治答卷、必须打赢的政治硬仗,坚决认大账、认政治账,从政治站位上找差距、从政治担当上剖根源、从政治责任上明方向,以自我革命精神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在政治上过硬、政治上达标。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推动部署。市局党委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站位看待巡视整改,充分认识市委巡视组代表市委,传递市委声音、反馈市委意见、体现市委权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实际成效彰显对党绝对忠诚。整改以来,市局党委7次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研究整改工作、听取进展汇报。130日市委巡视三组反馈意见后,市局立即组织研究,当日召开党委会传达反馈意见和市纪委常委孙占军同志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21日召开全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做好全警思想动员和组织发动;224日召开全局推进会进一步推动。全局各单位相继召开会议推动部署,做到上级要求一贯到底。26日市局党委召开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政治整改意识,对照反馈问题主动认账领账、深刻查摆反思。全局各单位党委均召开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剖析成因、研究措施,逐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形成领导带头、部门担当、民警尽责的整改工作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市局党委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市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董家禄同志任组长,苗宏伟、周承光、周思远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成员。董家禄同志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13次作出工作批示,召开专题会议,审议整改方案,研究整改工作,同时作为分管公安工作市领导,按照市委要求认真落实第一组长职责,听取进展汇报,推动解决重点问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多次组织分管单位研究整改措施、实地检查指导,约谈问题集中单位相关负责人。全局各单位均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坚持把整改作为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的重要举措,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具体行动,作为建设高素质过硬津门公安铁军的迫切需要,作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三)坚持精准施策,强力推进整改。市局党委站在讲政治高度,对市委巡视反馈问题坚决认账、真改实改,第一时间研究整改工作,在市纪委监委、市委巡视办等上级部门指导下,聚焦“人事因制”研究制定市局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224日在本轮被巡视单位中率先印发执行。进一步配强整改办公室力量,加强全局整改工作组织协调和推动指导,围绕43个具体问题、42个举一反三整改事项、13个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实行责任任务“清单化”、工作流程“图表化”,细化形成121项《整改进度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强力攻坚,编辑专报2期、简报14期、动态13期,在整改重要节点9次下发通知,推动全局明确目标、提档提速、全面整改。同步开展了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工作3个专项整改,累计围绕51个问题制定141项整改措施,与巡视整改统筹谋划、同向发力、一体落实。期间,市局成立6个指导监督组,由相关单位政委或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每日督导检查,每日报送情况,每周汇报工作,通过查阅台账、现场测试、实地检查、跟踪督办等形式,推动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

(四)聚焦“人事因制”,强化整改监督。驻市局纪检监察组同步制定巡视整改监督方案,明确监督重点和方式,通过组内各室对联系单位分片监督,抽调6名基层单位纪委书记参加市局指导监督组开展“驻点式”监督,同时组织各单位纪委盯住本单位、本部门整改任务,采取“贴身式”监督等方式,聚焦“三个紧盯”对市局整改情况开展全程监督。一是紧盯“人事因制”。采取“听、看、查、评”等方式,督促市局及局属各单位在“人”上厘清责任、在“事”上还原真相、在“因”上深挖病灶、在“制”上治标治本。二是紧盯重点单位。督促并协助市局党委压实问题集中单位主体责任,组织参与督导工作的纪委书记跟进5个重点单位整改,每天问情况、每周要进度,11次现场督导,逐任务推进,组织5个单位纪委盯住整改任务,监督推动落实。三是紧盯深入整改。督促相关单位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本警种本系统廉政风险,系统整治业务流程中存在的违规操作和风险隐患。目前,警保部、人口管理总队、交警总队等15个警种已梳理20余项突出问题,根据各自制定的方案陆续开展专项整治。驻市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出席了市局科信、人口、交管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部署会,就推进有关警种监督工作提出要求。

二、反馈问题整改和提出意见落实情况

市局党委坚决认账领账,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谋划部署,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攻坚推进,推动解决了一批长期制约公安事业发展的顽症积弊,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整改带来的新变化新面貌本轮巡视共反馈具体问题43个,目前已完成整改39个、基本完成4个,完成率90.7%;提出整改意见5条,已落实5条。

(一)关于铸就忠诚警魂不够牢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四个铁一般”政治标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没有做到入脑入心”问题和“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警,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两个‘十六字’指示”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市局成立领导小组,专门印发方案,召开全局会议推动部署,教育引导全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在市局党委扩大会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重要讲话和福建广西等地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史开展学习交流研讨。48日,市局举办专题辅导讲座,邀请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颜晓峰进行专题授课。412日至14日,举办全局处级领导干部专题读书班,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辅导讲座、专题研讨相结合方式,开展了读书学习。二是在市局网站开设专栏,定期刊发政治理论知识要点,在全局政委轮训班、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对全体参训领导进行现场考试。三是发挥政治理论宣讲“3+N”机制辐射作用。持续推动党的理论深入基层、深入警心。412日,董家禄同志以“坚持人民至上传承红色基因把以人民为中心融入到每一项公安工作之中”为题作专题党课宣讲,全局各级领导干部累计作专题党课1000余场。组织“老公安”等特色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28场理论宣讲活动。四是对市局2021年主体责任考核细则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考核项目和评价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将政治理论知识掌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敦促领导干部和民警强化理论武装,做到入脑入心、熟知熟记。

2.针对“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存在战役式、答题式、应景式”问题和“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对2017年以来全局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情况开展自查。对梳理掌握的28个专项教育活动,按照组织准备、自查整改、汇总评估3个阶段开展倒查整改,并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由牵头单位梳理汇总、分析评估、跟踪问效。印发《市局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督办工作制度(试行)》,明确要求教育整顿活动实行台账式管理,采取定期盯办方式,掌握工作进展,做到有安排部署、有督导检查、有总结评估。同时,将专项教育整顿活动落实情况纳入队伍建设绩效考核项目,确保制度刚性执行。二是法制总队42日专门召开反思会,围绕责任意识、治理能力、服务理念等方面进行查摆剖析。组织全局各单位围绕9项内容对端正执法理念大讨论活动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和交叉互查,并综合自查互查情况,总结评估活动成效,形成《端正执法理念大讨论活动整改情况报告》。三是组织全局各单位开展“整肃纪律、反对特权、树立形象”专题教育倒查整改。明确倒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倒查整改情况,组织力量对各单位佐证材料台账实行全覆盖检查,现场制发专项督导检查提示单。四是开展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抽查。明确抽查内容、具体方式和步骤计划,深入国保总队、刑侦总队、交警总队、特警总队,采取听取汇报、调取档案、列席旁听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24日,市局成立联合督导组对10家单位开展检查,对112名民警现场抽考,并将抽考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3.针对“重要改革任务推进迟缓”问题和“着力理顺关系、健全机制、提升效能”整改意见,指导监督沿海安全保卫总队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沿海安全保卫总队警保处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深刻反思。二是坚持立行立改。2020116日将原有剩余弹药按程序上交市局警保部。同时,加速推进资产划转就农副业生产基地停止运营后相关资产形成处置方案,对部分可移动资产调整调拨使用,对剩余不可移动构筑物和设施设备等资产派员管理,并完成6处房地产过户市局工作。三是完成总队1.2万余件国有资产清查和系统录入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印发了《沿海安全保卫总队重大项目和重大资金安排使用报销管理规定》,确保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按制度办事。

4.针对“铁一般过硬本领存有隐患”问题和“加强民警训练培训”整改意见,指导监督特警总队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特警总队成立实战训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特警总队关于进一步规范强化实战训练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局特警工作会议暨2021年度特警系统实战训练开训动员会,对加强特警队伍建设提出要求,进一步规范特警实战训练工作。二是开展全市特警系统警务实战教官资格评定和遴选工作,选拔77名专(兼)职特警系统警务实战教官,颁发资格证书,进一步加强实战教官队伍建设。三是认真落实公安部特警训练大纲,制定完善《特警总队关于综合实战处置演练工作实施方案》,在自训基础上,开展了直属支队动备岗组轮值轮训,举办了特警系统综合实战教官培训班、群体性事件处置业务骨干培训班,累计培训415人,并组织了实战处置演练,充分展示出特警队伍训练成果。

(二)关于培育为民情怀不够深厚,执法过程中为了群众、服务群众存在不足问题

1.针对“重要决策不严谨、不科学,给群众生活和经营活动带来不便”问题和“牢固树立为民情怀”整改意见,指导监督交警总队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交警总队印发《交警总队关于调整规范道路交通组织优化工作的意见》,通过规范实施重大交通管理措施的前期调研程序,加强调研论证和审核把关,对群众出行、生活影响较大的交通管理措施实施前,规范走访调研、征求意见、提前公告,广泛宣传等程序,提升交通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严谨性。二是优化细化停车管理措施,对405条施划禁停黄线道路进行全面排查,在影响群众生活和商家经营的28处和68处禁停黄线路段,分别设置30分钟和3分钟限时停车点位,共计提供213个限时停车泊位,落实32处商业繁华区停车便利交通管理举措。确定55处学校周边限时停车区和113个老旧小区周边便利停车措施点位,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深入挖掘拓展监控设备功能,完成346套配套监控设备使用现状梳理,联合技术支持单位完成推进监控设备功能应用拓展,实现对车辆倒逆行、行人或非机动车闯入机动车道、道路拥堵、异常停车等事件分析。

2.针对“主动为民服务意识还不够强,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停车难问题用力不够”问题和“牢固树立为民情怀”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市公安局、市城管委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全市道路停车泊位评估工作。330日,交警总队与市城市管理委公用事业管理局组织全市各区政府停车管理部门和交警支队,召开会议专门推动,并分两批对各区评估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二是将道路停车泊位编码工作作为评估工作组成部分一并开展,目前全市道路停车泊位评估和编码工作已全部完成。三是组织开展全市道路停车泊位普查,对16.5万个道路停车泊位,依托GIS地图平台形成全市道路停车泊位地图。

3.针对“基层民警执法为民理念树的不够牢固,群众信访和重复访居高不下”问题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打严防电信诈骗犯罪。推进市、区两级反诈专班建设,召开反诈专班建设现场推进会和“预警分析系统”建设推进会,成立5个类案工作组,实施技、网资源进驻支撑打防,各分局全部成立网安、技侦入驻的反诈专班。通过电视台和新媒体连续播出反诈节目,在全市宣传电子屏滚动播放反诈视频,深入社区、街道、单位、学校等部位开展反诈宣传,全媒体刊发防范宣传报道,发送防范宣传短信,持续推进全覆盖宣传。强化技术反制与潜在受害人精准劝阻,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全力减少电诈案件发生。整改以来,全市立案同比下降26.4%,本市现案破案率51.5%,同比提高42.3个百分点。二是严厉打击扒窃犯罪。组织做好视频调取、数据采集等基础工作,刑侦总队反扒专班依托“三合一”平台开展快速、系统研判,将研判成果推送分局实施精准打击。整合全市反扒警力,对公共交通、市场、集市等重点部位开展快速联动打击,组织案件高发区域派出所开展专项打击,提升全市破案效能。严密警种衔接配合,深挖拓展情报线索,重点研判侦控扒窃团伙,及时收网打击。整改以来,全市扒窃案件破案率59.5%,同比提升50.4个百分点。三是202012月起,对2017年以来未结未破案件进行清理评查,特别对涉黑涉恶案件、团伙违法犯罪案件、引发信访案件、民警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等进行重点评查。市局局务会4次听取汇报,召开7次全局视频推动会、4次座谈会,市局专班30余次实地推动检查,属地公安机关采取会议推动、分组包片、驻点评查、约谈问责等方式推进工作落实。

(三)关于全面发挥公安职能作用不充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有欠缺问题

1.针对“对建设高品质交通管控设施存在推进力度不够”问题和“牢固树立为民情怀,加快智慧警务建设”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交警总队多次约谈“交通两类设施”设计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依照合同条款依法追究违约责任,按比例核扣服务费用。二是完善总队信息化领导小组架构,明确各单位和成员责任,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对现行总队信息化管理制度中关于立项论证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提高项目论证水平和质量。制定《科设支队项目管理条例(试行)》,明确第三方单位职责及违约责任,细化“交通两类设施”建设规划科学调研论证和现场实地勘察等要求。发挥市公安局联创中心智慧交通事业部作用,对外发布联创课题,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调研论证。三是为保证我市地铁建设、城投新建道路等重点工程建设,对“交通两类设施”涉及地铁、城投建设点位,研究提出后续处置意见。

2.针对“涉及企业重大经济案件存在重视和查处力度不够”问题和“牢固树立为民情怀,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针对某公司被诈骗案件,滨海新区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办,多次前往异地调查取证。经侦总队成立督导组,加强督办指导并协调相关省市配合抓捕嫌疑人。案件现已侦破,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全部抓获并刑事拘留,挽回损失1.75亿元。二是滨海新区公安局组织对2017年至2020年立案侦办1465起经济犯罪案件开展核查,未再发现类似问题。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出台了《滨海新区公安局关于在办理涉及国企、央企以及重大、复杂经济犯罪案件及时报告的工作规定》《滨海新区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派出所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监督指导的工作规范》。

(四)关于主体责任向基层传导不到位,层层压实不够问题

1.针对“警院党委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和“切实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好‘一岗双责’,种好‘责任田’”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警院225日召开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和纪委领导班子。印发《中共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提升党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警院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副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并启动选拔任用工作。三是按照市委编办批复意见,调整完成内设处级机构。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完成岗位设置情况表并经市人社局批准,正在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干部教师业绩考核办法。

2.针对“公安医院党委担当尽责精神不强”问题和“切实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激励干警勇于担当作为”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认真梳理和解决制约公安医疗发展的瓶颈问题,形成《关于梳理制约公安医院发展瓶颈问题及工作设想的情况报告》。二是加强医院软硬件建设,完善核酸检测实验室服务功能,完成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升级、门诊处方标准化上传和异地门诊医保联网结算,开通门诊部、住院部等收费窗口电子支付功能,制定《天津市公安医院科技成果研发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鼓励科研课题立项和科技成果研发,不断巩固提高医院行业地位。三是对公安医院科室设置、领导职位和人员架构等进行梳理,按照市委编办批复,制定了《天津市公安医院岗位设置方案》《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天津市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岗位)统计表》,已经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四是细化2021年党建任务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明确1名党委委员(副院长)代管党建工作,制定《2021年公安医院党建工作要点》《中共天津市公安医院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召开基层支部党建系统应用培训会,规范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记录内容。

3.针对“巡察工作仍需加强改进”问题和“切实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加强民警训练培训,提升全警素质和战斗力”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按照年轻化、专业化的要求,启动调整2名副组长的程序。二是结合2021年第一轮巡察工作,授权7名年轻干部为巡察组副组长。本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平均年龄降至52.5岁。三是结合巡察工作需要,将具有纪检、政工、审计、督察等任职经历干部充实巡察组。在抽调参加2021年第一轮巡察工作的38人中,具有上述任职经历人员占比79%。四是建立健全抽调巡察组长库人员、巡察干部库人员参与巡察工作常态化机制。2021年第一轮巡察工作,抽调副组长库3人、干部库20人充实巡察组。同时,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制度,推荐340岁左右年轻处级领导干部、335岁以下科级领导干部参与本轮巡察。五是利用一周时间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学习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和中央巡视指导督导培训会等一系列会议精神和巡察基础业务。通过巡察办主任、巡察组长和市级巡察讲师团业务骨干集中授课,推进全体巡察干部提高政治能力和监督本领。六是选派1名干部参加市委第九轮巡视、1名干部参加市委政法委教育整顿专项督导,通过“以干代训”“跟班学习”提高巡察干部能力水平。七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制作《天津市公安局巡察岗位实践锻炼选派干部个人档案》,详细记录个人巡察实践经历,作为综合评定的重要依据。

4.针对“对纪委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和“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并自觉接受监督,选优配强基层纪委书记和纪检专员”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市局党委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系统纪检监察力量的工作意见》,在市委编办不批复同意增加专职纪委书记副处级领导职数情况下,通过在全局范围排查,在13个单位设置党委的36个内设机构,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420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推动整改落实。截至目前,36个内设机构中,29个已完成设立纪委、配备纪委书记工作,7个正在开展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员考察,待考察合格并公示结束后召开党员大会。二是滨海新区公安局完成纪检工作运行、纪检力量配置调研工作,形成《滨海新区公安局纪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意见》。三是20201112日市委巡视指出问题后,宁河分局1113日召开党委会研究整改措施,党委会后立即召开纪检专员会议作出部署,当日6名纪检专员完成工作交接,全部到岗履职。同时,为芦台派出所配齐专职纪检干部,为其他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分局机关所属部门配备兼职纪检干部,在安排纪检专员随岗轮训基础上,专门组织2期纪检业务培训。制定了《公安宁河分局纪检专员日常监督执纪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纪检专员职责,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制定了《公安宁河分局违纪违规责任“一案三查”工作办法(试行)》《公安宁河分局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推动监督执纪工作系统化、全面化。

(五)关于严抓严管队伍的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警力度还不够问题

针对“干警违纪违法多发问题尚未得到根本遏制”问题和“坚持‘严’的主基调,在‘力’度和‘厉’度上下功夫,严抓干警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2021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召开全局工作会议推动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强大合力。二是贯彻执行市委及市局相关文件精神,常态化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梳理近期查处的12起严重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组织10个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对照查摆、专项整改、建章立制等工作。三是组织观看电视专题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重温党纪党规,推广播放19部《廉政小课堂》宣教片,民警通过公安网在线观看,分41批组织全局现职科级领导干部参观天津市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展,转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个规定”等典型案件通报,进一步筑牢遵纪守法思想防线。四是开展长期病休人员专项整治,创新开展行政机关劳动能力鉴定,长期病休人员明显减少五是按照自查、抽检、整改3个阶段,对2021年上半年队伍建设重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发提示单,督促限期整改。

(六)关于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成效不明显,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1.针对“‘天津市智慧危爆平台’项目推进缓慢”问题和“切实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加快智慧警务建设”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治安管理总队、警保部、科信总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天津市智慧危爆平台”建设,明确警保部负责筹措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启动;科信总队负责把关项目建设,做好保障支撑;治安管理总队负责推进平台项目实施,确保建成落地。二是治安管理总队召开党委会审议通过“启动天津市智慧危爆平台项目政府采购程序”,经请示市局决定由2020年结转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拨付,资金拨付当日将采购意向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予以意向公开,并于期间完成平台项目资金造价评审工作。三是意向公开期满后,立即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项目公开招标公告,421日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430日与中标单位“广州中爆数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启动“天津市智慧危爆平台”建设。

2.针对“警察协会已成‘僵尸协会’”问题和“切实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指挥中心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原协会民警组建专班,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整改落实。316日,召开指挥中心、政治部、警保部、市局改革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会议,就加快推进警察协会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322日,市局第14次党委会审议通过警察协会整改工作意见。二是结合天津公安实际,起草了上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重新修订《天津市警察协会章程》,并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制定了警察协会2021年工作要点。三是向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提交警察协会注册变更申请及组织、人员备案材料,其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上届理事会离任审计。426日,完成警察协会法人代表变更,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警察协会兼职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审批。四是加强与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沟通,起草相关材料并履行审批程序,推进警察协会换届前期准备工作。414日,天津市警察协会召开换届选举大会,选举苗宏伟同志为会长,审议通过上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天津市警察协会章程》和2021年工作要点,选举产生新一届警察协会负责人、理事会和监事。五是确定协会日常办公地点在和平区营口道70号,协会财务经费由业务主管部门天津市公安局予以拨付,协会财务管理实行警保部托管。

3.针对“机构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清查严重滞后”问题和“切实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警保部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2次赴机构改革资产清查未完成单位督促指导。截至225日,12家单位已完成资产清查,出具资产清查报告。二是警保部319日召开31家涉及机构改革单位会议,就资产调拨和财务并账工作进行部署。截至3月底,31家单位已获得同级财政部门资产划转复函或证明文件,并全部完成资产账、财务账划转并账工作。三是在全局范围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2次召开会议推动部署,成立5个检查组推动指导。各单位粘贴资产条码45万余件、完成单位间资产调拨1.3万余笔、单位内资产调整20余万件、资产处置5万余件。41日、2日,警保部对30个单位600余件资产进行实地抽查,未发现问题。四是制定《天津市公安局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公安局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公安局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全局资产管理工作。

4.针对“警院两年多时间未完成学历排查工作”问题和“切实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警院成立专班推进学历认证工作。经梳理,11名未完成学历认证人员中,1人学历为本市院校,其余10人学历为外省市院校。通过学历排查和外调等工作,1人学历已通过学信网验证认定真实有效并签字确认,10人未通过验证或无前置学历不予承认,已签字同意按原始学历认定。二是经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对不存在事业编制获利情况的6名同志不予处理,对存在事业编制获利情况的4名同志,其中2人给予降低薪级处理,2人不再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降低薪级处理。

(七)关于监督责任落而不实,监督执纪问责不规范问题

1.针对“基层纪检组织‘三转’不到位”问题和“选优配强基层纪委书记和纪检专员”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安基层单位纪检专员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从把握职能定位等6个方面提出指导意见,提升基层单位纪检专员履职能力。二是组织全局230名纪检专员开展4天业务培训,邀请市局巡察、督审、法制、情报、人口等警种负责同志,就基层民警工作中易出现问题以及如何延伸监督触角、精准发现和有效防范问题进行授课。三是35日启动2021年基层纪检干部顶岗实训,组织26个单位44名基层纪检干部到驻市局纪检监察组(38人)和市局直属机关纪委(6人)进行3个月跟班作业,参加办案、审理、监督等工作。

2.针对“部分纪委职能发挥不全面”问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提升执纪问责水平”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驻市局纪检监察组印发《2021年全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对包括市局内设总队纪委在内各级纪检监察部门2021年执纪审查工作作出部署,就综合运用指定查、交叉查、协作查等方式,提高问题线索核查处置效率提出要求。同时,下发2021年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细化分解任务。二是推动直属机关纪委认真落实《天津市公安局直属机关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办法(试行)》,根据实际情况,授权管辖范围内的直属单位纪委依纪依规处置和纪律审查。今年以来,共授权直属单位纪委办理15件、联合办案2件。三是35日启动2021年基层纪检干部顶岗实训,组织26个单位44名基层纪检干部到驻市局纪检监察组(38人)和市局直属机关纪委(6人)进行3个月跟班作业,参与审查调查工作。

3.针对“第一种形态使用泛化、随意化”问题和“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交警总队排查梳理2018年以来662件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发现4个单位存在15件疑似“随意化、泛化”问题,经核查均为台账登记过于简单、处置原因登记不全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责成整改,并由纪委书记集体约谈4个单位党委副书记、政委。在此基础上,下发《关于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重点发现台账表述过于简单、不能准确表述处置原因问题,印发《交警总队关于进一步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情形、统一标准、规范运用,提升监督执纪能力。二是宝坻分局对2018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梳理排查,查找出重视程度不够、种类运用不均衡、工作方法不深入、后续工作不完善4方面问题,形成专题分析报告。认真梳理涉及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相关规定,以党委会、纪检专员例会等形式进行了集中学习。从加强运用前审核把关和运用后检查指导两方面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印发《中共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委员会关于对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监督审核的意见》《中共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委员会运用“第一种形态”台账手册》,进一步提高运用的精准性、规范性。三是北辰分局组织专题学习《中共天津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细则(试行)》,下发《北辰分局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审核程序规定(试行)》,加强审核把关,就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民警教育管理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确保运用标准统一等作出规定。同时,对2017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未再发现泛化、随意化问题。

(八)关于对基层党建指导督促不力问题

1.针对“交警总队党委抓组织建设存在严重缺失”问题和“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完成各级党组织换届选举。截至202012月初,完成10个基层党委、20个党总支、113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巡视整改期间,对延期换届的秩序支队党总支开展了换届选举。按照市局“协作巡”反馈要求,完成科设支队下设党支部设置调整(拆分)。二是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督促。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提醒督促机制的意见》,对各基层党组织委员出现空缺等影响正常组织生活的进行提醒督促,及时开展补选;对基层党组织确因开展组织生活需要增选委员的,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委员增选。三是严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监督管理。印发《关于总队各直属单位建立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台账的通知》,建立《2021年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计划表》,加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采取集中自查、随机抽查、组织互查等方式强化检查,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大对各单位换届选举计划、进展、程序、卷宗等考核力度。

2.针对“沿海总队、国保总队党委抓党建工作敷衍应付”问题和“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沿海安全保卫总队废止原《总队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并重新制定印发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在党委(支部)会、民主(组织)生活会、党委(支部)专题反思会上3次进行深刻反思。印发《中共天津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总队委员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暨支部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开展1个月“增意识、履职责、强担当”大讨论活动,从思想层面巩固整改成果。制定《沿海安全保卫总队关于加强文风会风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全流程责任监督管理体系,开展1个月“大起底、大翻查”,对2020年以来印发的414份文件翻查重审。二是国保总队4次召开党委会研究整改工作,2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推动整改落实。218日召开党建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国保总队2021年度党建联席会议安排》。326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汇报了一季度党建工作情况,围绕以党建促队建、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就民警队伍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摆。制定《全面梳理制度机制的工作安排》,3次召开牵头部门推动会,2次召开党委会审议“废改立”制度,对形成的《制度汇编》在内网公示,接受民警监督,提升制度执行力。

3.针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的不紧”问题和“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进一步健全全局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台账,对近6个月内任期届满的治安管理总队、公安医院、南开分局、西青分局、津南分局等5个单位党委下发提示单予以书面提醒,督促提前开展换届选举相关工作。指导推动滨海新区公安局刑侦支队、巡特警支队、看守所党委,交警总队高速一支队、高速二支队、河北支队党委,警院党委以及公安医院26个党支部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公安医院认真梳理未换届选举党支部底数,至巡视期间,医院现有28个党支部中,17个到期未换届、9个新成立党支部未开展选举、2个党支部未到换届时间。截至20201228日,28个党支部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制定了《公安医院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暨“两请示两批复一报告一通知”操作规范》,从启动、审议批复、委员候选人推荐、候选人推荐考察、组织党员大会选举、委员分工等9个环节进行规范,防止出现延期换届问题。

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和“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公安医院领导班子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谈心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基层党支部、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意见28条、对个人意见92条。会上,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对照查摆、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制定《中共天津市公安医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生活会的实施细则》,从方案制定、征求意见、材料撰写、会议程序、整改落实等方面进行规范。二是特警总队将巡视反馈问题纳入民主(组织)生活会查摆内容,写入个人剖析材料,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5个党总支、34个党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总队党委班子全体成员至少参加1个分管单位民主(组织)生活会,总队政委、纪委书记、政治处主任3名党委委员专门深入五支队二大队党支部,全程参加督导组织生活会。纪委办、各支队党总支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了督导检查。三是驻市局纪检监察组下发《关于对全局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开展监督检查指导的通知》,研究制定监督方案,针对会前、会中、会后三个阶段明确1049项监督检查内容,确保民主生活会各项“规定动作”落实落细。成立26个检查指导组深入全局50个单位全程监督推动,审核各单位班子和“一把手”对照检查材料,责成单位“一把手”进行“阅卷式”审核,对班子其他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亲笔书写意见,组织填写审核意见表50份,指出问题356个,提出建议412条,对47个查找问题“千人一面”的领导干部,责令重新查摆,并根据查摆问题和相互批评意见,督促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公开,全局50个单位整改措施制定和会议情况通报均已100%完成。

(九)关于对干部工作领导把关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青年干部培养力度不够、储备不足”问题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完成全局处级领导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分析研究,提出优化措施。严格执行市局“提拔处科级领导干部40岁、35岁以下占一定比例”要求,对不符合比例要求的进行调整或预留职数。二是完成全局副处级、正科级年轻干部调研,经市局党委会审议,已确定61名副处级、187名正科级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并充实后备干部人才库。着手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年内组织开展政治轮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三是继续选派8名副处级、正科级年轻干部到信访岗位实践锻炼。选派10名副处级和335岁左右正科级年轻领导干部参加2021年巡察工作,并授权其中7名副处级年轻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今后,将继续有计划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到信访、巡察、铁城分局和基层派出所等艰苦、吃劲儿岗位培养锻炼。四是发挥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持续激励作用,完成1066名一至四级调研员(高级警长、警务技术主任)晋升工作,因公安队伍干部体量大,市局管理权限的一二级调研员(高级警长、警务技术主任)职数空缺率分别下降5%4%2%调整执法勤务类一至四级高级警长职数比例设置,将一二级高级警长占比降至30%、三四级高级警长占比提高至70%,并在年度职级晋升职数比例分配实施动态调整,已经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修订《天津市公安局职级管理办法》并印发实施。对一二级调研员(高级警长、警务技术主任)职数进行测算,并部署开展了2021年度职级晋升工作。

2.针对“存在‘带病提拔’”问题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修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明确对拟提任和进一步使用人选开展前置审核,压实各单位党委推荐提名干部责任。二是把关前置、重心前移,分析研判和动议前对建议人员开展调研,考察阶段严格履行“凡提四必”,并加强政工、纪检、巡察、审计等部门沟通。

(十)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压实问题

1.针对“抓意识形态工作行动迟缓”问题和“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制定《中共天津市公安局委员会意识形态联动工作机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以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形式开展专题分析研判,并专题报告市委宣传部和市委政法委,每年组织开展1次联合督导检查。全局各单位参照市局建立相应领导机构,按季度分析研判风险隐患、报送专题报告。二是扎实推进专项巡视整改,印发《中共天津市公安局委员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召开部署会推动全局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整改。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2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2.针对“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不规范”问题和“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的通知》,界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范畴,对中心组学习内容和方式等进行规范。修订《天津市公安局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进一步规范全局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二是加强督导检查。24日至9日,在对部分单位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联合督导检查中,对各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同时,采取调阅学习档案、旁听集体学习的形式,对各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抽查,已对专项巡视指出问题的4个单位完成抽查,对发现问题反馈被抽查单位立即整改,此后定期开展抽查,2年内实现检查、旁听全覆盖。

3.针对“抓意识形态具体工作不实”问题和“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警院20201217日印发《中共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责任制重点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责任。二是召开2020年第4季度、2021年第1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下一步工作重点。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意见》,重点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进行规范。三是从基础教研部选调1名教师到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工作,充实思政教师队伍力量,达到市教育两委对思政教师队伍结构比例要求。

(十一)关于巡视整改存在任务落得不实问题

针对“整改拖延”问题和“切实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20201112日,刑侦总队党委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纪委领导班子。二是刑侦总队召开党委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从党委领导班子深化整改定力不足、学习领会巡视整改新要求有差距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三是规范总队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在即将届满前6个月开始酝酿总队党委换届选举事宜,在任期届满前4个月向市局报送换届第一个请示,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开展后续工作。四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侦局所属基层党委(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酝酿时间、程序、流程、人数等进行规范,确保换届选举程序规范。

(十二)关于内审整改不规范问题

1.针对“整改不够严肃”问题和“抓住重点,盯紧弱点,举一反三,清仓见底”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市局工会逐项分析审计整改内容,重新撰写《关于对市局工会原主席高国斌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整改报告》。修订《天津市公安局工会大额经费审批使用管理办法》《天津市公安局工会慰问帮扶实施细则(试行)》两个文件,制定《天津市公安局工会关于开展直属单位工会经费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一审审两年,两年审一轮”原则,对所有直属单位工会进行审计,消除监督盲区,实现审计全覆盖。二是督审总队8次派员指导市局工会撰写审计整改报告、汇总审计整改卷宗,着眼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审计整改“一复核、三审批”工作规定》,明确审计整改的审批权限和内容,规范审计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形成工作闭环。

2.针对“整改跟踪问效不够”问题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复发反弹”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出入境管理总队通过查阅台账、核对财务账目,逐一确认佐证材料,全面还原2017年审计整改情况,形成《关于对出入境管理局原领导2017年(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制定《出入境管理总队接受审计响应工作制度》,完善《出入境管理总队内控制度手册》,进一步堵塞漏洞、防范风险、规范管理滨海新区公安局逐一核实原航务治安分局合并后对应问题整改情况,与财务、车管等部门共同取证复核,形成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同时,全面梳理与整改相关制度规定,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督审总队组成指导组推进审计问题整改,与出入境管理总队、滨海新区公安局共同召开会议研究、共同修改完善材料,确定审计整改内容,提出审计问题修改意见。制定《审计整改提醒函使用规定》,对不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反复发生、应追责问责未落实的,下发《审计问题整改提醒函》,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市委巡视反馈的剩余1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9项、基本完成1项。

此外,本轮巡视整改中,共查摆举一反三整改事项42个,现已完成32个、基本完成10个,完成率76.2%。市局党委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注重推动整改成果转化,针对巡视反馈43个具体问题和涉及的58个问题表现,举一反三做好主体类推和问题类推,查摆解决同类问题,杜绝“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如,市局党委针对“涉及企业重大经济案件存在重视和查处力度不够”问题,在责成滨海新区公安局落实整改基础上,要求市局主管部门经侦总队发挥职能作用,举一反三查找出“落实经济案件层级管辖制度不规范,对侦办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推动指导力度不够,对未破经济案件排查不够及时”问题,推动健全完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报告反馈机制,对发现未及时上报层级管辖问题的予以通报并纳入考核。同时,加强对全市新立经侦案件每月常态化网上巡查,对个别案件开展线下抽卷检查,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

本轮巡视整改中,共查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13个,现已完成7个、基本完成6个,完成率53.8%。市局党委借巡视整改强劲东风,既注重问题根治,又注重拓展延伸,着力推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如,市局党委认真落实“围绕‘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履行好公安机关职能责任”整改意见,组织全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以促进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调研活动,确定10方面重点调研课题,指导各单位研究思考创新举措,注重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决策和服务举措。

三、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

市委巡视三组共移交131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立案审查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等)3人,其中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同时给予行政记大过1人,行政警告1人;其他人员正在处理中。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20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巡视整改以来,市局党委正视问题、认账领账,组织全局各单位对标对表,推动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查彻改,取得明显整改成效。但是,面对政治整改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公安发展的新任务,我们还存在一定不足,具体表现在。

1.在深刻理解政治整改属性、打牢思想根基上还需持续用力。市局党委坚持从政治站位、政治立场、政治意识上看待巡视整改,将抓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确保整改在政治上过硬。但是,严格对照党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以更高政治站位、更高政治觉悟、更高政治标准审视公安整改工作,市局党委在对巡视工作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的认识上,还没有完全做到深刻领悟;在对巡视工作是“党之利器”“国之利器”的理解上,还没有完全做到全面把握;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上,还没有完全做到融会贯通,学懂弄通做实的标准还应进一步提高。

2.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推进“开门”整改上还需持续用力。市局党委针对“开门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听取汇报,在全局推动部署,429日专门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汇报全局整改工作,征求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意见建议。但是,严格对照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严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和重要训词精神,严格对照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公安工作新期盼,市局党委对推进“开门”整改的重要认识还需进一步提升,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还需进一步增强,“开门”找问题、“开门”验成效的成色还需进一步显现,对于制约公安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还需进一步找准找全,做到祛病除根。

3.在深化公安制度机制建设、推动成果转化上还需持续用力。市局党委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借势借力借东风,既查病灶、又探病因,既“治已病”、又“防未病”,在落实具体问题整改基础上,查摆出42个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和13个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以自我革命精神和动真碰硬勇气,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推动顽瘴积弊治理,促进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但是,严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重要指示精神,市局党委在推进整改“四个融入”上还需进一步加力,在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健全长效机制上还需进一步加力,在推动问题由“点”到“面”、由“浅”到“深”、实现系统集成整改上还需进一步加力,在推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上,还需要以“豹尾”之功推动整改往深处掘进。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市局党委将在前期整改基础上,持续攻坚发力,不仅打好集中整改“攻坚战”,同时打好深度整改“持久战”,始终力度不松、标准不降、温度不减,以整改的优异成绩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展示公安机关新形象新面貌,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政治答卷。

1.坚持政治整改,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从政治上准确把握巡视整改的根本要求,深刻认识整改问题的政治元素,始终将抓整改作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全方位看齐对标、全环节细照笃行,不断增强抓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推进政治整改、作风整改、责任整改和持续整改,彻底解决长期制约公安事业健康发展的顽瘴痼疾,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天津公安不折不扣贯彻实施。

2.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建立完善管长远、治根本制度机制,推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问题。对整改落实情况再研究、再审视、再推进,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坚决防止“一阵风”“走过场”;对明年1月底前完成的深度整改任务,继续集中攻坚,落实跟踪管理,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认真研究治本之策,防止问题反弹变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绩体现巡视整改成效。

3.坚持人民至上,进一步展示整改质效。始终将党的为民宗旨和群众观念落实到整改全过程,高标准推进“开门”整改,主动向群众汇报整改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检验整改质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化“万名民警进百万家”活动,实现“向群众汇报”机制常态化;召开不同层级对话会座谈会,敞开大门纳谏,征求意见建议;落实市委“六民”要求,出台落地举措,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整改带来的新变化新面貌

4.坚持统筹结合,进一步推进“四个融入”。坚持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公安部政治督察通报问题对照整改等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实现上下联动、融会贯通,整体推进、全面整改,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切实以公安工作优异成绩检验巡视整改成效。

请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公安局党委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2-85200073;电子邮箱:Tjsgajzgb@163.com


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