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天津市公安局举行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宪法宣誓仪式。
市公安局对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提出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把铮铮誓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忠实履行新时代公安机关职责使命,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要坚定政治立场,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要坚持人民至上,增强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树牢法治理念,带头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法治天津。要恪守纪法底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带动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筑牢首都政治、安全“护城河”,支撑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天津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