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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有便宜货源 一女子诈骗同事十余万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发布时间: 2019-04-27 09:31

  赵先生是某连锁超市的员工,去年年中,由于超市扩展业务,他和另外一名女同事薛某(女,32岁,天津市人)被同时派到和平某繁华地区的新连锁店任职,他任店长,薛某是店员。工作期间,赵先生与她熟识起来,薛某自称做过电子产品生意,有一些经营经验,可以拿到便宜货源。

  起初,赵先生对薛某所谓的能拿到便宜货的说辞不以为然。而薛某性格爽快,且十分健谈,在她在超市工作期间,几次为其他同事买手机,价格多低于市场价,加之她平日点评起各种电子产品、手机配件等的质量和性能时都是头头是道,渐渐地,便在公司里有了一定名气,很多员工购买电子产品时都不去商场,而是直接找薛某。经过几个月的相处,赵先生对薛某能低价拿货的事情深信不疑。

  平日赵先生在店里时,薛某不仅向其汇报当天店内的销售情况,还会热情地和赵先生聊上一会儿,谈话间,她向赵先生透露自己在工作之余还开了一间实体店销售手机,不过,虽然她有渠道可以拿到价格便宜的新款货,但却苦于手头资金有限,无法大量进货,限制了手机店的发展。薛某提出,如果赵先生有兴趣,可以一起合伙做手机生意,由赵先生出资,她提供货源,卖出手机后二人按比例分成。

  听到薛某的提议,赵先生动心了,在薛某的提议下,赵先生跟着她来到她所说的手机实体店,在赵先生看来,这家店面地处商业中心,且颇具规模,确是理想的投资对象。此时,在薛某的示意下,店员取出一部名牌手机交给赵先生,薛某当即表示这部手机就送给赵先生了,以此表达其合伙做生意的诚意。赵先生大喜过望,先后拿出11万元让薛某进货并销售。不久,薛某为赵先生拿来了1万元分红,这让赵先生更加高兴。

  然而,从去年那次分红以后到今年4月,赵先生便再也没有收到薛某的任何分红,询问薛某时,薛某也是支支吾吾搪塞说“钱都押在货里了”“这几天太忙了,没顾上做生意”。此外,赵先生还发现,最近几个月,他在上班时间之外给薛某打电话时经常没有人接,这引起了他的怀疑。而更让他感到震惊的是,就在不久前,店内另一名店员小张向他反映,薛某去年曾告诉他有渠道能买到便宜香烟和电动车,于是小张也找薛某买过香烟,起初,薛某给他买的香烟比市场价便宜很多,但是后来当小张给薛某1万多元托其购买香烟以及电动车时,薛某便“没了下文”“手法简直如出一辙,难道我们都被她骗了?”此时,赵先生和小张恍然大悟,一起来到公安和平分局劝业场派出所报警。

  4月18日,民警依法将薛某传唤至劝业场派出所。在讯问中,薛某承认了自己诈骗赵先生和店员小张的犯罪事实。原来,薛某几年前生意失败,欠了很多债,无力偿还债务的她便对周围的人动起了“歪脑筋”。她谎称有便宜的进货渠道,可以帮人购买到一些同款低价货,事实上,她只是第一次帮人“购物”时告诉对方进货价格非常低,让对方误以为靠她能占便宜。然而,被害人并不知道,薛某拿来的货物也是在市面上购买的正价商品,而她的报价和实际价格之间的差价则是她自掏腰包“补齐”的,目的就是骗取被害人信任。当被害人信以为真后,往往会继续委托她购买商品,之后,她便将被害人预付的钱款占为己有,并以各种理由搪塞对方,以此诈骗对方钱财。而她带赵先生参观的那个实体手机店则和她本人没有任何关系,不过是因为她多次买手机从而认识的一个熟人开的店,送给赵先生的手机则是她提前和店面打好招呼,赵先生拿走手机后,她另行付了手机款,目的就是引诱赵先生“上钩”。目前,薛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和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公安和平分局 责任编辑: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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