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境,从7月1日开始,公安北辰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强打防、保稳定、迎大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7月7日15时许,公安北辰分局巡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正在开展清查工作,在对辖区宾馆内一名外地女子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核查时,该女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民警工作。经民警多次劝说后反而越加激动,出手打伤执勤辅警并将酒店房间内的设备砸坏造成恶劣影响。执勤民警立即依法将该女子传唤到派出所。
经审理,该女子张某某(34岁,山西省人)来津办事暂住酒店,遇到民警依法检查时与民警发生冲突并将一名辅警打伤、损坏酒店财物。事后,张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目前,张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公安北辰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其中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法从重处罚。
执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碍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公安北辰分局 责任编辑:林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