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到底叫什么名字?说实话!”
“我叫郝xx。”
“你过来看看这是谁?这才是郝xx!你到底叫什么?“
“……我叫张xx,我拿的他的驾驶证,然后贴的我的照片。”
放学高峰路段,大货车违章行驶
16时左右,在柳口路与泽杨道交口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大货车驶来,警长潘文昌立刻警觉起来。此时,柳口路正处于全时段货车禁止通行时间,且前方为学校周边拥堵路段,杨柳青第一中学和第二中学两所学校马上就要放学了……

为避免发生危险,潘文昌立刻对该货车进行拦检并要求驾驶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
满嘴酒气,真实身份云里雾里
正当潘文昌准备对这个驾驶证上显示为“郝某某”的驾驶员进行处罚时,发现其身上有明显的酒气,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显示为69.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因该驾驶员涉嫌酒驾营运重型半挂牵引车,民警将其带回队内作进一步调查。
在交通队里,郝某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没有异议。随后,潘文昌打出处罚单,要求其进行签字。
就在郝某某签字的时候,细心的潘文昌突然发问:“等会儿,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郝xx。”
“那你怎么签字写张xx?”
“我就叫郝xx,这个张xx也是一名司机,有时我总替他交罚款,所以写惯了!”
看着司机“斩钉截铁”的样子,将信将疑的潘文昌重新打出了一张罚单让其签字,然后转身回到办公室对该司机的驾驶证进一步查询。
于是接下来,就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驾驶证扣满12分,A本降为B本
经多次询问,驾驶人张某某最终交代,其因涉嫌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证被扣满12分,从A本降级为B本,被河北省公安交警部门吊销暂扣,所以才想到变造驾驶证继续驾驶与本人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公安西青分局交警支队杨柳青大队民警立即前往河北省沧州市调查取证。历经8天、辗转津冀两地,在查明张某某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后,最终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张某某实施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等多项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1.02万元罚款,吊销其驾驶证,并处20日行政拘留处罚,同时收缴其使用的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一经查实公安交管部门将坚决从重处罚。案例中驾驶员酒后驾驶此类重型车辆,又正值学校放学高峰时段,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因此,请驾驶员朋友不要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铤而走险,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来源:公安西青分局 责任编辑:林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