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0日公安部实施了《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
其中第十二项措施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启用除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以外车型的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核查到交强险信息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免予提交交强险、车船税纸质凭证。
因此,属于免检车辆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到就近车管所或交通警察支队车务大厅申领免检合格标志,也可以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或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tj.122.gov.cn)自助办理。不属于免检车辆的,机动车所有人在缴纳完交强险和车船税的情况下,仅需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开车到就近检测站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以“交管12123”手机APP为例
首先,车主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通过业务中心→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进入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业务流程,车主可以为已备案的本人免检机动车申领检验标志。
其次,车主选择需要申领免检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认真阅读业务须知后,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车辆信息确认页面,对于交强险和车船税联网核查是否通过,分别进入两个不同的业务操作界面。
1、交强险和车船税核查通过的,车主确认车辆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信息确认提交页面,待确认所填资料信息无误后,获取手机短信验证码,核验通过后,点击提交,完成免检合格标志申领。
2、交强险和车船税核查不通过的,车主确认车辆信息后,进入资料信息填写页面,车主需要上传交强险和车船税凭证照片,点击下一步进入信息确认提交页面,待确认所填资料信息无误后,获取手机短信验证码,核验通过后,点击提交,完成免检合格标志申领。
最后,车主提交成功后可以通过首页→网办进度功能随时查看业务办理进度,车管所工作人员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受理。
温馨提示
1、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如果在公安网系统中未核查到交强险和车船税信息的,还应出示纸质或电子版的交强险和车船税完税证明凭证。属于代办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天津作为首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试点城市,实现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机动车所有人可在“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tj.122.gov.cn)直接查看、下载使用。因此,机动车的检验合格标志在丢失、损毁的情况下,可以不需要到车管所进行补领。
3、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处理完毕后再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属于免检车的还应确认不存在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交通违法和车辆没有发生任何伤人交通事故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