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减少噪声污染,我市实施禁止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对此,广大市民给予了充分理解、支持,一些热心市民还积极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线索,公安机关迅速组织核查,对协助破案的人员及时进行了奖励。

2025年12月9日,公安津南分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兜售烟花爆竹。民警于翌日将售卖人员抓获,查获烟花爆竹30箱,破获治安案件1起,行政拘留1人。

2025年12月24日,公安静海分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并协助民警查缴烟花爆竹1500箱,涉案金额15万元,破获刑事案件1起,刑事拘留1人。

2026年1月7日,公安河东分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小区内一男子搬运一大箱烟花进入楼道。经工作,民警在男子家中查获烟花9箱,破获治安案件1起,行政拘留1人。
近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先后在滨海新区、河东区、南开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宁河区、静海区等地破获多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12人,依法收缴烟花3800余箱、爆竹288万余头。公安机关已通过相关程序,对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11名群众予以相应奖励。
公安机关提示
公安机关将严格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同交通运输、邮政、应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市民朋友发现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及时拨打110、12345、12350进行举报,对协助公安机关破获相关案件的,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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