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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局于永刚同志简要事迹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发布时间:2019-08-17 13:26
于永刚,男,汉族,43岁,中共党员,1997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市公安交管局红桥支队丁字沽大队副大队长,曾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先后三次被评为天津市优秀人民警察。
  于永刚从警以来始终奋战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第一线,在交警岗位上一干就是20余年。不论是担任交通现勤民警,还是担任分管秩序管理工作的副大队长,他始终发扬“钉子”精神,脚踏实地、扎根基层,凭借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勇于攻坚的拼搏精神,全力做好各项本职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

  自2012年担任丁字沽大队副大队长以来,于永刚将自己的办公室“搬”到马路上,始终坚持“看我的、跟我上”,勤务时间与民警同执勤、同纠违,并经常主动加班加点,参加夜间酒后驾车、大货车超载等专项治理工作。在他的影响带动下,大队秩序管理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2019年上半年,在他的带领下,大队现场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1万余起。他和战友以自己的辛勤付出和无悔坚守,为维护辖区群众出行平安筑起一道安全防线。

  作为一名执法者,于永刚始终坚持认真履行一名交警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神圣职责。近年来,部分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电子警察处罚,采取使用伪造、变造号牌和挪用机动车号牌等违法方式上路行驶,对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于永刚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他积极作为、主动研判,制定专项方案,抽调大队精干警力,组建“打击涉牌违法行动”专项治理组,全力开展涉牌违法查处工作。2019年3月4日,于永刚带领大队民警与属地公安红桥分局双环村派出所在佳庆道周边开展联合行动时,他敏锐地发现一辆白色汽车形迹可疑,遂立即将该车拦停并进行检查。经查,该车车内除驾驶室有座位,其他座位都被卸下,副驾驶安装加油使用的机器,车子后部放置一长方形铁箱,箱内装有疑似汽油的液体。经过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悬挂的号牌与所驾驶车辆车型不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驾驶员张某某交代该车买来时没有行驶证、产权证,因为车里有油箱能装油,其欲利用该车倒卖汽油。最终,张某某因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及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受到处罚。仅2019年上半年以来,在于永刚的带领下,丁字沽大队共查获套牌5起、伪造变造15起、遮挡号牌3起、未悬挂号牌3起。目前,于永刚被抽调负责假牌套牌的治理工作,仅一个月的时间,他参与、协助抓获假牌套牌违法50余起,其中,依法行政拘留20余人,收缴假牌40余副,严厉打击震慑了涉牌违法行为,为广大市民和驾驶员营造了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他被同事称为“交警里的福尔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