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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警示录之三】 期货类非法集资篇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发布时间: 2018-07-13 10:49

  一名炒期货的“90后”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一名本市“大姨”,两人以炒期货为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40余名投资人非法吸收存款760余万元。后来这名“90后”资金链断裂,投资人报警。现“90后”和那名女子已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诉至法院。

  2016年初,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接到数名群众报案,居住在本市的一名60岁女子,以支付高息为手段,骗取三人人民币20余万元。经侦部门对此案立案侦查,2016年夏天,两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刑事拘留,后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侦部门经依法讯问和调查已经查明,2011年,这名女子与另外一名1990年出生的犯罪嫌疑人在一次饭局上相识。“90后”当时表示自己在炒期货,收益很好。“大姨”就拿出十万元来委托其进行投资,也拿到了收益。“90后”又托“大姨”帮他拉些钱来参与投资。两人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90后”炒期货投资为名,以每月6%到7%的高额利息为诱饵,由“大姨”负责公开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并从中获取2%到3%的好处费。2011年底至2014年11月份左右,“大姨”通过熟人介绍等方式,分别向40余人吸收存款,“90后”还以个人名义与每个投资人签订了个人投资理财协议书,共非法吸收存款760余万元。“90后”所吸揽的存款,大部分用于支付投资人利息及给“大姨”好处费,剩余部分投资期货后亏损。“大姨”所得好处费用于支付后期投资人利息。资金链断裂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轻信高利息的众多投资人更是血本无归,悔不当初。

  专家点评: 

  这是一起典型的以对少数人给予高额回报,吸引他人投资的非法集资案件,以“期货”投资做掩护,蒙蔽他人,手法老套,但以新概念的噱头,使他人落入陷阱。

  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提示您:

  1、不要轻易相信熟人介绍的各种“投资”方式,别人赚到过钱,不等于你也可以通过同一种方式赚到钱。

  2、对于只说收益,不提风险的投资,必须提高警惕。高额利息的背后就是风险,所谓炒期货、炒外汇的 “投资”背后,很可能就是一个巨大的资金陷阱,千万要谨慎小心。

  来源:市公安局经侦总队  责任编辑: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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