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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警示录之五】 民间借贷类非法集资篇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发布时间: 2018-07-18 13:42

  今年1月,三名涉嫌集资诈骗犯罪、潜逃国外一年半的犯罪嫌疑人,被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从菲律宾押解回国。犯罪嫌疑人朱某、马某某于今年2月9日被蓟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两人的女儿朱某某被查明只是参与资金处理,没有参与集资诈骗犯罪后被释放。这是一起典型的全凭嘴上“忽悠”,利用民间借贷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

  2015年5月,蓟州区某镇有居民报警称,曾经向多人借钱的朱某、马某某夫妇失踪。接报警后,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依法立案侦查,很快查到朱某、马某某已经带着儿子、女儿逃往菲律宾。一年半后,在公安部的多方协调下,菲律宾警方将这对夫妇抓获并移交天津警方。在被押解回国的当天,朱某、马某某被公安蓟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已依法查明,自2008年开始,朱某、马某某夫妇以“天津市某销售有限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或存货经营,资金周转不足为名,以10%左右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金额高达1700余万元。募集到的资金大部分被朱某、马某某用于买房买车、给家人治病等个人消费,只有一少部分用来做点小生意。两人名下所谓的“公司”并没有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朱某、马某某一家人住豪宅、开豪车的生活全是靠“忽悠”来的钱维持,在拆东墙补西墙的生活难以维继、资金链断裂之后举家外逃。在菲律宾期间,一家人只能靠马某某和儿子、女儿打工维持生活。朱某、马某某的借款方式可谓“简单粗暴”,就是许以高利,甚至有过向人借10万元当场就返1万元利息的时候。具体操作上一般是朱某凭着“我在本地有公司、在蓟州和市区都有房产、还开这么好的车”去忽悠,谈妥借款之后再由马某某打借条、拿钱。朱某的“忽悠”功力十分了得,几乎所有的亲戚朋友、邻里乡亲都被他借遍,一块吃个饭、洗个车,他都能从他人处骗到钱。到案后,朱某甚至跟办案民警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要是不说瞎话,能借出钱来吗?”轻信了朱某这位“富亲戚”、“富朋友”的瞎话,甚至有受害人把房子卖了,把钱借给朱某夫妇。朱某夫妇即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受害人却欲哭无泪,悔之晚矣。

  专家提醒:

  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集资诈骗犯罪案件。不法分子利用广大群众的“出手阔绰就是富豪”、“富豪不会欠账”等心理,将自身包装成所谓的“大款”,骗取人们的信任。在肆意挥霍骗来钱财满足私欲的同时,进一步使群众对其“大款”身份深信不疑,并许以高息将群众引入其精心编织的陷阱。

  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提示您:

  1、投资要选择正规的渠道和方式,对一些打着“扩大生产”、“资金周转”并许以高息的借款行为,一定要提高警惕、冷静分析,以免误入陷阱,造成财产损失。

  2、不要被表面现象蒙蔽,一些看似出手阔绰的“富朋友”可能是一种伪装,其大笔花销未必是依靠自己所赚取的辛苦钱,很有可能是他人的血汗钱。

  来源:市公安局经侦总队  责任编辑: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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