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入伏,气温增高,人的脾气也更容易烦躁,因为几句口角就挥舞拳头的打架警情也随之增多。各种“一言不合就翻脸动手” 、“安全的小船说翻就翻”、 “明明可以退一步海阔天空,偏偏要大动干戈”的状况增多。有时可能因为一句话或一点小事而引发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最终酿成大祸。
近期,公安西青分局陆续处理多起因琐事发生打架事件的警情,民警从中列举几个:
7月10日,刘某在张窝镇一大型超市收银台处,因琐事将毕某打伤,被公安西青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7月13日,杨某在中北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前台,因办理车务琐事与工作人员徐某发生纠纷,将其 打伤,后被公安西青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7月17日,夏某与王某在大寺镇一包子铺门口,因琐事发生打架,后又将拉架的张某打伤,最终被公安西青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和相关法律推算出“打架成本”:
轻微伤的打架:直接成本=5至15日拘留+500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轻伤的打架:直接成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0000元左右的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重伤的打架:直接成本=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无尽的后悔+……(此处省略一万字)
打架附加成本:公安机关列入前科劣迹人员+心情沮丧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忧+生意工作遭受更大损失。
民警提示:正值夏季,年轻的朋友聚会和夜市摊点喝酒人增多,朋友之间发生打架、桌与桌喝酒人相碰发生打架增多,为了和谐社会,希望广大年轻、中老年朋友们,遇事要冷静,要互让互敬,不要因小失大,将他人造成伤害被处罚后悔晚矣。不论是讲法律,还是谈情怀, 打架都是非常不值得的。
作者:公安西青分局 责任编辑:樊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