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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拘 这些刀不能带!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发布时间: 2018-08-20 12:04

  2018年8月18日16时许,市公安公交总队轻轨东丽开发区站民警像往常一样正在站内执勤,突然接到站内安检员的报警称,安检时发现一名男子随身携带的行李箱中有疑似管制刀具一把。

  接到报警后,民警、辅警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该男子进行控制。后经鉴定,此男子携带的刀型物银灰色刀柄,刀身长85mm,刀角30度,有自锁装置可以固定刀身,是一把单刃折叠刀,属于管制刀具。经审讯,该男子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站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该男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一、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二、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

  三、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参照本标准制定。

  来源:市公安局公交总队 责任编辑:樊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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