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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岗位上丨蓟州公安依法处理4名买卖驾驶证积分违法人员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发布时间: 2019-02-27 09:10

  近日,公安蓟州分局交警支队上仓安监车务大厅来了一名“特殊”的办理交通违法业务人员张某。在核对人员信息时,工作人员发现其办理的机动车前一日已有驾驶人为该车处理过交通违法,便怀疑其为卖分人员。随后,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属地上仓派出所民警前来核查。

  办案民警在向张某了解情况过程中,发现张某神情鬼祟,言语闪烁,所描述交通违法情况明显与实际违法事实不相符,初步判断其确有卖分嫌疑,遂依法将其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

  经审查,张某对其找“分虫”梁某某卖驾驶证积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也据此逐步摸清,机动车车主建某某由于汽车交通违法太多无法验车,遂找到“分虫”朱某某买分,经两名“分虫”梁某某、朱某某联络,由卖分人张某为机动车车主建某某处理交通违法,梁某某、朱某某从中牟利的违法事实。

  本以为安排得天衣无缝,没成想被公安机关识破,卖分人张某尚未来得及“销分”即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目前,张某、梁某某、朱某某、建某某因提供虚假证言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广大司机朋友,作为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人的义务。买卖驾驶证分数的行为不仅干扰了正常交通秩序,也为交通肇事埋下隐患,一旦被公安机关发现,将面临行政处罚。代替别人销分不仅存在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风险,一旦涉及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犯罪行为,极有可能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来源:公安蓟州分局   责任编辑: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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