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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公安刑拘六名聚众斗殴嫌疑人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发布时间: 2019-04-13 07:45

  4月5日凌晨,西青区大寺镇某超市附近发生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接报警后,西青公安迅速出警,开展案件侦办工作。日前,6名涉嫌参与聚众斗殴的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一个电话引发的“约架”

  4月4日23时许,张某及其女友王某,酒后和另一名女子李某因琐事在电话内发生口角,最后双方约定在西青区大寺镇“干一架”,还声称“找个没有摄像头的地方!”为了人多势众,张某给朋友刘某打电话相约“出去玩”,于是刘某叫上了当时正在一起打游戏的另外两个朋友一同前往。而这边,李某也叫上了男友孙某及朋友赵某、周某等人共同“赴约”。到了约定地点,刘某及其另外两个朋友才知道,张某深更半夜邀约并不是“出来玩”的。

  双方见面后,刘某劝说众人报警,并提议打车回去。张某女友王某报警后,他们打了一辆车。然而,心有不甘的张某并未上车,而是手持木棍走向对方,李某、孙某、赵某、周某等人手中也分别持有木棍、空啤酒瓶、金属扳手等工具,双方气势不相上下。 

  出租车“无辜”受损

  眼见对方人多,张某转身逃跑。随后,李某等人发现张某的女友王某和朋友搭乘一辆出租车准备离开,于是李某等人企图拦停出租车。出租车司机见状,便向左打方向盘试图躲避,在躲避的时候,对方手中的空啤酒瓶砸在了车上。

  民警到现场后,很快将张某、王某、李某等人抓获,并带回派出所。经讯问,张某、王某、李某、孙某、赵某、周某等6人对参与聚众斗殴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上述6人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公安西青分局微电子工业区治安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聚众斗殴行为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是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一言不合就约架”,这种为了显示自己一伙人的"威风""煞气",压倒对方,而置公共秩序于不顾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此,民警也提示广大市民,在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处理,切不可因一时冲动大打出手,最终付出沉重的代价而追悔莫及。

  来源:公安西青分局 责任编辑: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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