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需将涉及原机动车的违法、事故处理完毕。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办理注册登记、转让登记或转入时告知受理人员使用原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