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河区新增、迁移32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12 15:20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宁河分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启用新增、迁移32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迁移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驾驶人接打电话),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5.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不记分

6.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处50元罚款,并记1分

8.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点位明细

附件:宁河区启用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点位明细

序号

点位具体位置

1

海航东路与八支路交口

2

滨水西路与小赵道交口

3

齐小路与七里海中学交口

4

滨玉公路与苗庄中学交口

5

滨玉公路与卫星公路交口

6

梅丰公路与丰李路交口

7

梅丰公路与滨玉公路交口

8

梅丰公路与西大寨路交口

9

楮庄路与唐廊联络线交口

10

滨玉公路与唐廊高速宁河板桥收费站引道交口

11

梅丰公路与马江线交口

12

梅丰公路与宝芦公路交口

13

(潘庄工业园区)五经路与二纬路交口

14

梅丰公路与韩旗路交口

15

梅丰公路与小阎庄村路交口

16

梅丰公路与唐廊高速联络线交口

17

梅丰公路与小月河村路交口

18

梅丰公路与端庄路交口

19

大北路与大北中学交口

20

森林路麒麟桥南侧150米处

21

麒麟路与滨水西路交口

22

麒麟路与滨水西路交口南侧30米处

23

海清公路与七里海新家园北路交口

24

海清公路与七里海新家园北路交口北侧30米处

25

海清公路与七里海新家园北路交口南侧30米处

26

海清公路与七里海新家园南路交口

27

海清公路与七里海新家园南路交口北侧30米处

28

海清公路与七里海新家园南路交口南侧30米处

29

112国道与河平路交口

30

112国道与河平路交口东侧30米处

31

112国道与河平路交口西侧30米处

32

112国道与河平路交口南侧30米处

启用时间

2025年6月19日

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