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滨海天津港警务支队关于新增21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天津港警务支队
发布时间:2025-08-12 10:16

滨海天津港警务支队关于新增21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自8月20日起,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天津港警务支队拟启用21处、49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如: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4、驾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0分。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处50元罚款,并记1分。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7、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8、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0分。

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0分。


点位明细

序号

点位具体位置

1

新港九号路与跃进路交口

2

新港九号路与跃进路交口南侧30米处

3

新港九号路与跃进路交口西侧30米处

4

新港九号路与跃进路交口东侧30米处

5

新港九号路与西藏路交口

6

鄂尔多斯路与延安道交口

7

鄂尔多斯路与延安道交口南侧30米处

8

鄂尔多斯路与延安道交口东侧30米处

9

鄂尔多斯路与延安道交口西侧30米处

10

金岸六道与银河五路交口

11

金岸六道与银河五路交口南侧25米处

12

金岸六道与银河五路交口东侧25米处

13

金岸六道与银河五路交口北侧25米处

14

金岸六道与银河五路交口西侧25米处

15

金岸六道与银河二路交口

16

金岸六道与银河二路交口南侧25米处

17

金岸六道与银河二路交口南侧25米处

18

金岸六道与银河二路交口南侧25米处

19

金岸六道与银河二路交口南侧25米处

20

澳洲北路与西宁路交口

21

新港六号路(新港五号路至第二集装箱公司门前)路段


上述电子警察设备启用时间拟定于2025年8月20日。

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天津港警务支队

202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