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拟启用新增4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车辆闯红灯、逆行、不按导向行驶等),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处50元罚款,并记1分。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
点位明细
附件:启用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点位明细
序号 |
点位具体位置 |
1 |
东海道与闫家塚路交口电子警察 |
2 |
东海道与闫家塚路交口南侧30米处电子警察 |
3 |
东海道与闫家塚路交口北侧30米处电子警察 |
4 |
东海道与闫家塚路交口西侧30米处电子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