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拟启用新增1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
点位明细
附件:启用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点位明细
序号 |
点位具体位置 |
1 |
西支路十三(团泊大道至洪泽湖路)路段 |
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