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宣布KAMPUN EAKKALAK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的决定自公告发布后的第11日起生效。现公告如下:
KAMPUN EAKKALAK,男,泰国籍,1984年03月20日出生,护照号码AD1024558,现持我局签发的102852641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11月07日。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4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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