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升级浏览器版本到最新版本!
X
建议升级浏览器版本到最新版本!
X

《关于九园公路(京津公路-津围公路)区间路段实施机动车主路限速70公里每小时及中重型载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主路右侧通行、辅路禁止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发布时间: 2022-01-30 15:06

《关于九园公路(京津公路-津围公路)区间路段实施机动车主路限速70公里每小时及中重型载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主路右侧通行、辅路禁止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现就在九园公路(京津公路-津围公路)区间路段实施机动车主路限速70公里每小时及中重型载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主路右侧通行、辅路禁止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主路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70公里每小时(其中京山铁路涵洞路段不得超过40公里每小时)。

二、中重型载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靠主路右侧车道通行,禁止在辅路内行驶(界内及转弯车辆除外)。

三、中重型载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同向3条车道路段的,应在最右侧车道依次行驶,禁止在最左侧车道行驶,可以借用中间车道超车,但超车后应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立即驶回最右侧车道,不得长期占用中间车道;通行同向4条车道路段的,应在右侧两条车道行驶,禁止使用其他车道行驶、超车。遇因突发事件、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或道路施工等原因造成右侧车道拥堵、中断的,可以向左借用相邻一条车道行驶,驶过该路段后,应当立即返回原车道。

四、车辆行驶至路口前请提前规划路线,注意观察,按照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方向行驶,有变更车道需求请提前采取措施,注意行车安全。

五、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要求,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对违反本通告内容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六、本通告中的中重型载货汽车是指《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明确的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明确的车辆。

七、本通告交通管理措施于2022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附件

为配合《关于九园公路(京津公路-津围公路)区间路段实施机动车主路限速70公里每小时及中重型载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主路右侧通行、辅路禁止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实施,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近日对九园公路(京津公路-津围公路)区间道路交口车行道进行重新调整。提示车主提前规划好路线,按需驶入对应车道。

1、九园公路(京环线G112)双辰北路交口西向东方向主路调整为五条直行车道、禁止左转掉头,左转掉头、右转弯车辆需在辅路内行驶。

2、九园公路(京环线G112)金隅振兴环保公司门前路口西向东方向主路最右侧车道调整为右转车道。东向西方向主路第一车道调整为掉头车道(中重型载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外),第三条车道调整为左转、掉头车道,第二、第四、第五车道为直行车道,右转弯车辆需在辅路内行驶。

3、九园公路(京环线G112)刘马庄立交桥西侧680米处路口中央隔离带封闭,只允许车辆直行通过。辅路并入主路车辆需注意避让,确保行车安全。

4、九园公路(京环线G112)兴河路交口西向东方向主路第一车道调整为左转掉头车道(中重型载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外),第三车道调整为左转车道(有掉头需求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需左转至永合道掉头),第二、第四、第五车道为直行车道。东向西方向第三车道调整为掉头车道,第一、第二、第四、第五车道为直行车道,右转弯车辆需在辅路内行驶。

5、九园公路(京环线G112)辰中路交口西向东方向主路第一车道调整为左转掉头车道(中重型载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外),第三车道调整为左转车道(有掉头需求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需左转至永合道掉头),第二、第四、第五车道为直行车道。东向西方向第三车道调整为掉头车道,第一、第二、第四、第五车道为直行车道,右转弯车辆需在辅路内行驶。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

                                     2022年01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