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拟启用新增77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如:机动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超速行驶、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并记1分; 2.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3.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4.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5.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0分; 6.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并记9分; 7.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并记9分; 8.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并记9分; 9.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并记9分; 1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11.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12.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13.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14.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分; 15.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分; 16.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分; 17.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分; 18.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19.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处200元罚款,并记0分; 20.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21.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22. 违反恶劣天气限行规定,机动车在限制通行的区域内行驶,处200元罚款,并记0分; 23. 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处200元罚款,并记0分; 24. 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处200元罚款,并记0分; 25. 天津区域指标车牌早晚高峰外环线以内限行,处200元罚款,并记0分; 26. 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处200元罚款,并记0分; 27. 高排放(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处200元罚款,并记0分; 28.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0元罚款,并记0分; |
新建电子警察点位明细
附件:北辰分局交警支队启用的电子警察设备点位明细
序号 | 点位名称 |
1 | 津榆公路(G205)与外环调整路交口 |
2 | 外环调整路22公里处 |
3 | 外环调整路22公里20米处 |
4 | 津围公路(克黄线G233)与外环调整路交口 |
5 | 小杨庄路与外环调整路交口 |
6 | 景致路与外环调整路交口 |
7 | 外环调整路32公里280米处 |
8 | 外环调整路32公里300米处 |
9 | 外环北路与津榆公路(G205)交口 |
10 | 外环北路与铁东北路交口以南60米 |
11 | 外环北路与铁东北路交口以南150米 |
12 | 外环北路与铁东北路交口以南660米 |
13 | 铁东路(国宜道至普济河东道)路段 |
14 | 佳宁道(佳宁中道至辰兴路)路段 |
15 | 国宜道(三千路至均强路)路段 |
16 | 津榆公路(G205福康路至土山路)路段 |
17 | 津霸线(S111)河头中学门前路段 |
18 | 京津路(集贤道至拜泉道)路段 |
19 | 京津路(拜泉道至延吉道)路段 |
20 | 京津路(泰来西道至北辰道)路段 |
21 | 京津路(北辰道至果园南道)路段 |
22 | 京津路(果园南道至果园中道)路段 |
23 | 京津路(果园北道至北辰道)路段 |
24 | 北辰道(运河东路至京津路)路段 |
25 | 京津路(延吉西道至泰来西道)路段 |
26 | 京津路(北医道至泰来道)路段 |
27 | 北辰道(京津路至果园东路)路段 |
28 | 北辰道(果园东路至中学西路)路段 |
29 | 北辰道(中学西路至高峰路)路段 |
30 | 北辰道(高峰路至果园东路)路段 |
31 | 北辰道(高峰路至朝阳路)路段 |
32 | 北辰道(朝阳路至铁东北路)路段 |
33 | 果园北道(京津路至果园东路)路段 |
34 | 果园北道(果园东路至高峰路)路段 |
35 | 果园北道(高峰路至朝阳路)路段 |
36 | 果园东路(龙门东道至果园南道)路段 |
37 | 果园东路(果园南道至果园中道)路段 |
38 | 果园东路(果园中道至果园北道)路段 |
39 | 果园东路(果园北道至晨光南道)路段 |
40 | 果园东路(晨光南道至北辰道)路段 |
41 | 果园南道(高峰路至果园东路)路段 |
42 | 佳宁道(荣国路至辰昌路)路段 |
43 | 环瑞北路(龙门道至龙岩道)路段 |
44 | 辰达路(龙泉道至环瑞南路)路段 |
45 | 龙泉道(辰达路至外环西路)路段 |
46 | 辰昌路(龙武道至佳庆道)路段 |
47 | 辰昌路(佳庆道至天平路)路段 |
48 | 环瑞北路(辰达北路至龙岩道)路段 |
49 | 辰达北路(北辰道至环瑞北路)路段 |
50 | 佳宁道(荣国路至辰盛路)路段 |
51 | 辰盛路(佳宁道至龙泉道)路段 |
52 | 辰盛路(佳宁道至龙武道)路段 |
53 | 辰盛路(光荣道至佳宁道)路段 |
54 | 龙武道(荣国路至辰昌路)路段 |
55 | 北辰西道(外环西路至韩东路)路段 |
56 | 津霸线(S111外环西路至北韩公路)路段 |
57 | 津霸线(S111北韩公路至韩家墅路)路段 |
58 | 河北工业大学附属小学门前路段 |
59 | 津霸线(S111津霸支线至青光中学东路)路段 |
60 | 武静线(双河路至天籁湾别墅西门门前)路段 |
61 | 三千路(国宜道至普济河东道)路段 |
62 | 津围公路(克黄线G233外环北路至高新大道)路段 |
63 | 津围公路(克黄线G233高新大道至华盛道)路段 |
64 | 京津路(天重道至天马道)路段 |
65 | 京津路(天马道至龙门东道)路段 |
66 | 天重道(京津路至高峰路)路段 |
67 | 天重道(高峰路至京津路)路段 |
68 | 顺义道(京津路至高峰南路)路段 |
69 | 顺义道(高峰南路至京津路)路段 |
70 | 荣国道(龙武道至光荣道)路段 |
71 | 荣国道(光荣道至龙武道)路段 |
72 | 光荣道(外环西路至辰达路)路段 |
73 | 光荣道(辰达路至外环西路)路段 |
74 | 城建后道(果园东路至二小东路)路段 |
75 | 志成路辅路与宜兴路交口 |
76 | 志成路辅路与宜兴路交口东侧卡口 |
77 | 铁东北路2公里933米处 龙门架 |
启用时间
2022年10月31日开启,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公安北辰分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