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平交警支队拟启用新增(迁移、升级)30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迁移、升级)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如:车辆闯红灯、压线、逆行、不按导向行驶、天津市规定时间及范围内车辆“闯限行”等),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5.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6.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7.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
点位明细
和平区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明细
序号 | 点位具体位置 |
1 | 甘肃路与哈密道交口 |
2 | 贵州路与汉阳道交口 |
3 | 哈密道与河北路交口 |
4 | 建设路与保定道交口 |
5 | 建设路与唐山道交口 |
6 | 解放北路与承德道交口 |
7 | 解放北路与赤峰道交口 |
8 | 解放北路与大连道交口 |
9 | 解放北路与大同道交口 |
10 | 解放北路与哈尔滨道交口 |
11 | 大沽北路与曲阜道交口 |
12 | 大沽北路与泰安道交口 |
13 | 大沽北路与唐山道交口 |
14 | 福安大街与禄安大街交口 |
15 | 建设路与营口道交口 |
16 | 成都道与长沙路交口 |
17 | 贵州路与岳阳道交口 |
18 | 湖北路与保定道交口 |
19 | 华安大街与庆善大街交口 |
20 | 解放北路与彰德道交口 |
21 | 睦南道与昆明路交口 |
22 | 气象台路与蛇口道交口 |
23 | 荣业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口 |
24 | 荣业大街与陞安大街交口 |
25 | 四川路与烟台道交口 |
26 | 四平西道与兰州道交口 |
27 | 台儿庄路与大连道交口 |
28 | 台儿庄路与徐州道交口 |
29 | 泰安道与湖北路交口 |
30 | 云南路与岳阳道交口 |
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和平交警支队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