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平交警支队拟启用新增(迁移、升级)4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迁移、升级)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如:车辆闯红灯、压线、逆行、不按导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天津市规定时间及范围内车辆“闯限行”等),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处200元罚款,不计分。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处50元罚款,并记1分。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7.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8.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9. 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10.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11.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12.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13.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 处100元罚款,不记分。 14.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处警告处罚。 15.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
点位明细
和平区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明细
序号 | 点位具体位置 |
1 | 营口道与云南路交口 |
2 | 荣业大街与华安大街交口 |
3 | 新华路与大理道交口 |
4 | 新华路与锦州道交口 |
5 | 滨江道与吉林路交口 |
6 | 云南路与大理道交口 |
7 | 云南路与睦南道交口 |
8 | 鞍山道与山东路交口 |
9 | 鞍山道与西藏路交口 |
10 | 新华路与承德道交口 |
11 | 山西路与长春道交口 |
12 | 山西路与哈密道交口 |
13 | 昆明路与西宁道交口 |
14 | 昆明路与大理道交口 |
15 | 鞍山道与河南路交口 |
16 | 荣安大街与建物大街交口 |
17 | 荣业大街与闸口街交口 |
18 | 山西路与哈尔滨道交口 |
19 | 慎益大街与南市大街交口 |
20 | 气象台路与新兴路交口 |
21 | 浙江路与曲阜道交口南侧30米处 |
22 | 荣业大街与陞安大街交口东侧30米处 |
23 | 荣业大街与陞安大街交口北侧30米处 |
24 | 气象台路与新兴路交口西侧30米处 |
25 | 解放北路与张自忠路交口西侧30米处 |
26 | 南京路与营口交口西侧30米处 |
27 | 成都道与桂林路东侧30米处 |
28 | 张自忠路与多伦道交口南侧30米处 |
29 | 营口道与西康路交口南侧30米处 |
30 | 营口道与西康路交口东侧30米处 |
31 | 荣业大街与荣安大街交口西侧30米处 |
32 | 气象台路与蛇口道交口北侧30米处 |
33 | 荣安大街与建物大街交口北侧30米处 |
34 | 南京路与河北路交口东侧30米处 |
35 | 南京路与河北路交口西侧30米处 |
36 | 南京路与河北路交口北侧30米处 |
37 | 解放北路与哈尔滨道交口南侧30米处 |
38 | 解放北路与大同道交口西侧30米处 |
39 | 建设路与营口道交口西侧30米处 |
40 | 华安大街与庆善大街交口北侧30米处 |
41 | 河北路与成都道交口北侧30米处 |
42 | 福安与荣业大街交口西侧30米处 |
43 | 福安与荣业大街交口南侧30米处 |
44 | 福安与荣业大街交口东侧30米处 |
45 | 福安大街与禄安大街交口东侧30米处 |
46 | 福安大街与禄安大街交口南侧30米处 |
47 | 安徽路(青岛道至烟台道)路段 |
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和平交警支队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