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市级政务
服务事项委托的公告
依据《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下放承接办法》(津职转办发〔2022〕5号)和《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推进公安服务“一窗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公通〔2023〕8号)等相关规定,自2023年2月13日起,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委托天津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公安局、和平分局、南开分局、河西分局、河东分局、河北分局、红桥分局、东丽分局、津南分局、西青分局、北辰分局、静海分局、宝坻分局、武清分局、宁河分局、蓟州分局、铁城分局、沿海安全保卫总队行使如下政务服务事项权限:
1.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申请注销驾驶证——驾驶人死亡注销;
2.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申请注销驾驶证——驾驶人申请注销;
3.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机动车驾驶人自愿申请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4.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延期提交身体证明;
5.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延期换领驾驶证;
6.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延期审验;
7.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
8.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
9.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审验教育申请;
10.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机动车驾驶人登记信息变化换证;
11.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12.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机动车驾驶人达到规定年龄换证;
13.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14.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15.机动车登记——机动车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银行;
16.机动车登记——机动车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汽车金融公司;
17.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免检车辆);
18.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19.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20.机动车登记——补领机动车行驶证(仅限系统有照片且车身外观无变化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
21.机动车登记——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破损、签注满);
22.机动车登记——换领机动车号牌(破损、褪色);
23.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仅限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
24.机动车登记——新车注册登记预选机动车号牌;
25.机动车登记——本地二手车过户预选机动车号牌;
26.机动车登记——异地转(迁)入预选机动车号牌;
27.打印学习驾驶证明;
28.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
29.机动车检验预约;
30.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
31.驾驶证电子版;
33.警邮办事网点查询;
34.互联网严重违法行为(驾驶人考试作弊行为)公示查看;
35.互联网严重违法行为(驾驶人考试作弊行为)公示查询;
36.互联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车辆严重违法行为)公示查看;
37.互联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车辆严重违法行为)公示查询;
38.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查询;
39.互联网驾驶人考试预约结果公布;
40.驾驶证记分查询;
41.驾驶人考试预约计划公布;
42.满分审验现场教育计划公示;
43.套牌案件联系表公布;
44.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布;
45.本市假套牌案件受理窗口地址查询;
46.本市交通事故处理窗口地址查询;
47.全市车管所地址查询;
48.驾驶证信息查询;
49.机动车信息查询;
50.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信息公布;
51.车检计算;
52.全市审验教育场地查询;
53.机动车检测站地址查询;
54.驾校培训质量公告查询;
55.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
56.道路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特此公告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