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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交警支队关于新增(迁移、升级)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发布时间: 2023-09-22 11:39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河交警支队拟启用新增(迁移、升级)9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迁移、升级)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如:车辆闯红灯、压线、逆行、不按导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天津市规定时间及范围内车辆“闯限行”、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等),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00元罚款,并记6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100元罚款,并记1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

200元罚款,并记3分。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00元罚款,记分。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0元罚款,并记1分。

6.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200元罚款,不记分。

7.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200元罚款,记分。

8.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200元罚款,不记分。

9.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100元罚款,并记3分。

10.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

200元罚款,不计分。


点位明细

区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明细

序号

点位具体位置

1

金钟河大街与群芳路交口

2

金钟河大街与桥园路交口

3

育红路与长青道交口

4

金钟河大街与桥园路交口西侧30米处

5

金钟河大街与群芳路交口东侧30米处

6

民生路(兴隆街至建国道)路段

7

建国道(民生路至五经路)路段

8

八马路(辰纬路至宿纬路)路段

9

八马路(宿纬路至律纬路)路段

    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河北交警支队

                                                                 20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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