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关于新增(迁移、升级)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拟启用新增(迁移、升级)1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迁移、升级)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如:车辆闯红灯、压线、逆行、不按导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等),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处50元罚款,并记1分。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7.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8.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不记分。 9.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10.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处20元罚款,不记分。 1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12.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的 处100元罚款,不记分。 |
点位明细
1 |
金河道与融圣路交口 |
2 |
金河道与融圣路交口东侧25米处 |
3 |
金河道与融圣路交口南侧25米处 |
4 |
金河道与融圣路交口西侧25米处 |
5 |
金河道与融仁路交口 |
6 |
金河道与融仁路交口东侧25米处 |
7 |
金河道与融仁路交口南侧25米处 |
8 |
金河道与融仁路交口西侧25米处 |
9 |
泰达大街与洞庭路交口东侧140米处 |
10 |
西中环快速与新潮路交口南侧100米处 |
11 |
泰达大街与花园街交口西侧120米处 |
12 |
春风路地道与新港四号路交口西侧10米处 |
启用时间拟定于2024年2月10日。
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