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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河北交警支队关于新增(迁移、升级)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发布时间: 2025-02-17 17:00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河北交警支队拟启用新增(迁移、升级)36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迁移、升级)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如:车辆闯红灯、压线、逆行、不按导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天津市规定时间及范围内车辆“闯限行”、违法停车、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等),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并记1分。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7.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处100元罚款,不记分。

8.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处100元罚款,不记分。

9.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处100元罚款,不记分。

10.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11.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12.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处100元罚款,不记分。

13.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点位明细

河北区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明细

序号

点位具体位置

1

正义道与金钟河东街交口

2

中纺前街与新大路交口

3

中纺前街与华新街交口

4

黄纬路与八马路交口南侧30米处

5

黄纬路与三马路交口南侧30米处

6

黄纬路与中山路交口北侧30米处

7

黄纬路与中山路交口东侧30米处

8

黄纬路与中山路交口西侧30米处

9

建昌道与育红路交口东侧30米处

10

江都路与真理道交口东侧30米处

11

江都路与真理道交口西侧30米处

12

金沙江路与月牙河道交口东侧30米处

13

金纬路与金钟路交口北侧30米处

14

金纬路与中山路交口南侧30米处

15

律纬路与三马路交口北侧30米处

16

律纬路与三马路交口南侧30米处

17

岷江路与月牙河道交口东侧30米处

18

岷江路与月牙河道交口西侧30米处

19

南口路与普济河道交口东侧30米处

20

南口路与普济河道交口西侧30米处

21

南口路与榆关道交口东侧30米处

22

南口路与榆关道交口南侧30米处

23

平安街与进步道交口北侧30米处

24

平安街与民主道交口北侧30米处

25

天泰路与古北道交口北侧30米处

26

天泰路与席厂下坡交口北侧30米处

27

天泰路与席厂下坡交口南侧30米处

28

天纬路与中山路交口东侧30米处

29

铁东路与宜爽道交口南侧30米处

30

铁东路与张兴庄大道交口北侧30米处

31

王串场五号路与革新道交口西侧30米处

32

翔纬路与中山路交口南侧30米处

33

榆关道与雁门路交口东侧30米处

34

宜洁路与宜爽道交口北侧30米处

35

榆关道与雁门路交口西侧30米处

36

元纬路与中山路交口西侧30米处

    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河北交警支队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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