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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发布时间: 2025-04-18 16:59


关于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拟启用新增20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车辆闯红灯、逆行、不按导向行驶、不系安全带等),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200元罚款,并记6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100元罚款,并记1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200元罚款,并记3分。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00元罚款,不记分。

5.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0元罚款,并记1分。

6.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100元罚款,并记3分。

7.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100元罚款,并记0分。

点位明细

附件:启用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点位明细

序号

点位具体位置

1

团泊大道与西次干路一交口

2

团泊大道中医院大学口

3

团泊大道与西次干路二交口

4

团泊大道与鄱阳湖路交口

5

团泊大道与津神线交口

6

团泊大道与西次干路一交口南侧30米处

7

团泊大道与西次干路一交口北侧30米处

8

团泊大道中医院大学口南侧30米处

9

团泊大道中医院大学口北侧30米处

10

团泊大道与西次干路二交口南侧30米处

11

团泊大道与西次干路二交口北侧30米处

12

团泊大道与鄱阳湖路交口西侧30米处

13

团泊大道与鄱阳湖路交口南侧30米处

14

团泊大道与鄱阳湖路交口北侧30米处

15

团泊大道与津神线交口南侧30米处

16

团泊大道与津神线交口北侧30米处

17

团泊大道与津神线交口西侧30米处

18

团泊大道与津神线交口东侧30米处

19

团王路金美达口

20

团唐路张家房子村口

上述电子警察设备于本公告发布五日后陆续开启,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公安静海分局

    202541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