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河东交警支队拟启用新增(迁移、升级)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迁移、升级)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采集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
点位明细
河东区启用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点位明细
序号 |
点位具体位置 |
1 |
新开路与华兴道交口 |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河东交警支队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