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河西交警支队拟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2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设备用于采集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
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备点位明细
序号 |
点位具体位置 |
1 |
快速路黑牛城道东向西方向尖山路天桥西侧80米路段 |
2 |
快速路黑牛城道西向东方向尖山路天桥西侧80米路段 |
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