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平支队拟启用新增移动车载视频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移动车载视频设备用于采集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
点位明细
和平区启用的移动车载视频设备摄录点位明细
序号 |
点位具体位置 |
1 |
浙江路(泰安道至建设路)路段 |
2 |
建设路(浙江路至南京路)路段 |
3 |
开封道(台儿庄路至大沽北路)路段 |
4 |
小建设路(浙江路至南京路)路段 |
5 |
保定道(解放北路至山西路)路段 |
6 |
徐州道(台儿庄路至南京路)路段 |
7 |
大同道(台儿庄路至大沽北路)路段 |
8 |
大连道(台儿庄路至大沽北路)路段 |
9 |
太原道(解放北路至大沽北路)路段 |
10 |
滨江道(兴安路至南京路)路段 |
11 |
长春道(兴安路至南京路)路段 |
12 |
和平路(营口道至南马路)路段 |
13 |
锦州道(南京路至新华路)路段 |
14 |
新华路(保定道至营口道)路段 |
15 |
气象台路(河沿道至西康路)路段 |
16 |
昆明路(营口道至贵州路)路段 |
17 |
云南路(营口道至成都道)路段 |
18 |
同安道(吴家窑二号路至卫津路)路段 |
19 |
成都道(贵州路至吴家窑二号路)路段 |
20 |
南京路(营口道至南门外大街)路段 |
21 |
新兴路(营口道至卫津路)路段 |
22 |
常德道(桂林路至衡阳路)路段 |
望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和平支队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