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交管支队关于新增移动车载视频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河北交管支队拟启用新增移动车载视频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移动车载视频设备用于采集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
河北区启用移动车载视频设备摄录的道路明细
序号 |
道路名称 |
1 |
海河东路(金钢桥至狮子林大街)路段 |
2 |
中山北路(万柳村大街至育红路)路段 |
3 |
养鱼池路(中山北路至金钟河大街)路段 |
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河北交管支队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