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静海分局交管支队拟启用新增8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升级3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违反禁令标志、安全带、接打电话,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
1.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2.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点位明细
附件:启用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点位明细
|
序号 |
点位具体位置 |
|
1 |
梁台路与静霸线交口西侧80米处 |
|
2 |
梁台路与围堤路交口南侧70米处 |
|
3 |
团王线与梅厂路交口南侧30米处 |
|
4 |
团王线与北华路交口南侧140米处 |
|
5 |
静霸线与五四路交口西侧30米处 |
|
6 |
静霸线与新津涞线交口东侧200米处 |
|
7 |
团大公路南运河团结桥东侧30米处 |
|
8 |
团大公路与陈黄路交口东侧10米处 |
|
9 |
唐王路杨家场村东侧20米处 |
|
10 |
团静路与科技大道交口东侧150米处 |
|
11 |
团静路与团王路交口西侧100米处 |
上述电子警察设备于本公告发布五日后陆续开启,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公安静海分局
2025年12月08日


津公网安备12000002000001号